浙江书面与现场结合考核集采
作者:浙江 发布于:2014-11-17 13:28: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财政厅、审计厅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12-2013年度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对该省两年一次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本次考核在吸收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了考核模式,首次采取书面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今年3月至10月,浙江省市两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分别组建的考核小组,对各集中采购机构的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业务建设、采购绩效、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书面集中和现场查看两种方式相结合的考核,共完成了对全省95家集中采购机构的定性和定量考核,评出综合考核优胜单位24家,单项考核先进单位11家,连续两届综合考核优胜免考16家,其他44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通报同时要求,各集中采购机构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按照财政部提出的政府采购"四个转变"以及"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廉政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要求,不断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严格采购程序,不断提升采购绩效。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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