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应向项目化转变
深圳为何留不住社工?许多人将其归咎于薪酬不高,在生活成本高昂的深圳看不到未来,然而这只看到了表象,深圳社工机构的经费目前主要来自政府购买服务,在低薪酬的背后,是亟待改变的社工服务购买模式。
深圳目前主要实行岗位购买制,即指政府出资为需要社工职能的部门、事业单位、社区等购买社工岗位,社工组织作为前线社工的聘用单位,派出社工进驻服务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在推进社工服务的过程中,这种模式是一种简单易行的办法,政府能够在短时间内为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增加社工人手,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的普及。
但实际情况是,社工作为一种新兴职业,当他们被派驻到各个服务单位后,所在单位并不一定了解他们的工作方式和作用,反而在派出单位领导的要求下,社工承担起许多行政事务,这一方面造成了政府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弱化了社工的职业认同和成就感,最终选择离职。
此外,但岗位购买模式下,社工组织的角色更像是人力资源的中介机构,他们将一线社工派出给被服务单位,并从中获得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行政经费,这可能容易导致机构为了发展,不再专注于社工专业技能的提高与服务质量的改善,而是不断扩张服务单位的数目,拿到更多的社会工作岗位,从而获得更多的政府购买岗位经费。
这绝不是杞人忧天,笔者在采访中发现,某些社工机构大肆扩张社区服务中心,有的甚至开到了30多家,无节制的扩张势必会稀释服务质量,也造成了许多管理上的难题。同时,为了满足社区服务中心的创办条件,社工机构在招聘社工时降低门槛,有的机构甚至用实习生顶岗,造成了一系列行业乱象,在社工服务的普及阶段不利于让公众建立对社工这一职业的认同感,也不利于社工自身的成长。
岗位购买模式的弊端已经逐渐显露,业界及专家都在呼唤向项目购买模式转型。在香港,社工机构以项目形式向政府申请服务经费,而政府则实行“整笔拨付制度”,实现由监控资金投入向监管服务质量的转变,给社工机构在处理服务资金上有了更多的弹性,这就是项目购买制。
在内地,广州2008年起大规模引进社工服务时也直接采用了项目购买模式。用项目购买的方式,无论是出资方或提供服务的一方,都要把整体服务成效作为考虑的前提,相比于只考虑社工人员的设置的岗位购买模式无疑具有一定的优势。
笔者从市民政局社工处获悉,力争年底出台的《深圳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方案》中将提出措施来促进岗位购买制向项目购买制过渡,无疑是一大进步。但项目购买制并不是十全十美,有专家指出,由于政府的财政预算制度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现在只把一般公共服务购买程序,如招标、竞投、财政拨款与监管,硬套在购买社工服务上,显得格格不入,争议也较多。
所以,无论采用哪种购买制度,都需要政府财政预算制度进一步细化。同时,社工机构也应当增强自身造血能力,不应过于依赖政府购买服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