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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试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服务

作者:黄继妍 王江平 发布于:2014-11-07 08:36:18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黄继妍 通讯员王江平)记者11月5日获悉:今年我省将在鹰潭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和管理服务试点,2015年逐步向全省推广,2016年实现全省覆盖。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2014年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和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鹰潭市本级及所辖各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购买的内容包括岗位和服务两大类。购买的岗位是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保洁、保安、绿化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企业后勤服务岗位,保安、社区治安、交通协管、治安协警等城市(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各级人社、财政、民政、司法部门、残联组织等开发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购买的服务是指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中的事务性服务。

  我省要求,购买主体要在每年年初提出购岗计划,公开向社会发布、征集岗位。用于公益性岗位的经费不突破本地当年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总量的30%。招聘对象主要是有就业愿望和能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及应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主体采取向岗位承接主体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向服务承接主体支付服务费的方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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