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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最高补助500元

作者:王峻峰 发布于:2014-10-16 07:38: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日前,石家庄市下发《石家庄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正式实施由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人每月最高享受500元补助。

  截至2013年底,石家庄市60岁以上老人达150万多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有20万多人,失能老人近8万人,社会孤老2.5万人。在空巢、独居、失能老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社区养老成了趋势,这也是石家庄市推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措施的原因。

  根据方案,具有石家庄市区户籍且在市区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社会孤老、重度失能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政府分别按300元/月、100元/月、200元/月、500元/月、200元/月给予服务补助。有条件的区,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所增加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包括家政服务、信息归集及劳务派遣服务、社会评估服务三项。其中,家政服务又分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紧急援助六类。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内服务,不得购买其他商品。政府购买服务卡中资金数额,年度清零。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五类对象,有入住养老机构的,凭养老机构缴费凭据,可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其所在养老机构冲抵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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