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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服务采购向多领域拓展

作者:卢勇 发布于:2014-09-30 11:28: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通讯员 卢勇)安徽省蚌埠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2015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按此前发布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蚌政﹝2013﹞50号)执行,并把262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2015年,蚌埠市除了购买原有的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列明的基本公共服务外,还向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服务等领域全面拓展。

    近年来,蚌埠市委、市政府不断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决算审计、职工医保救助金、居民医保补充保险金购买商业保险服务、公安干警人身保险、政府租赁通讯线路、展览会布展以及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等服务项目,均委托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3年,该市累计完成109项政府性资金购买服务招标采购活动,涉及预算资金8438.35万元,实际合同金额7472.86万元,节约资金965.49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1.44%。例如,2013年10月22日完成的张公山公园物业管理绿化养护、保洁服务项目,两年物业管理费预算585万元,来自全国的10多家供应商参加竞标,中标金额412万元,节约资金173万元,节支率达29.5%。

    蚌埠市近年来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3年10月在安徽全省率先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五大部分,涉及教育类、医疗卫生类、文化类、体育类、交通运输类、社会保障类等49个类别,三级目录共计262个项目。刚刚出台的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也明显拓展了服务类项目采购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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