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采购中心:突出文化建设 塑造集采新形象
凝心谋和谐 聚力促发展
编者按 政府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形式,承载这一任务的集中采购机构,其内部建设水平关乎这一使命的有效实现。文明和谐单位建设是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有机结合,可以更好地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的和谐发展。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继2008年获得山西省直文明和谐单位后,今年又被授予省直文明和谐标兵。近年来,采购中心通过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和深化,促进了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提升,又带动了文明和谐建设的不断深入,二者相互作用,“双轮驱动”。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赵建新
随着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采购中心以“规范采购、高效采购、和谐采购、绿色采购”为载体,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文化建设的社会效应;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政策功能的实现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体现,进一步塑造政府集中采购良好的社会形象,使文明和谐创建成果得到很好的转化,突出实现“社会化”共建的目的。
采购中心文明和谐创建成果转化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体现:一是采购规模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截至2010年11月20日,采购中心共受理采购项目500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5.42亿元,已超过了去年11.75亿元的总规模。二是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和延伸。政府集中采购涉及一级预算单位已达74个,二级预算单位160多个,集中采购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继续扩大,教育、公安等部门今年也进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重大的采购项目不断增加,今年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已达24个,比如新闻出版局的“农家书屋”采购项目,单笔采购预算达到了1亿元。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截至2010年11月20日,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1.4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7314 万元,节支率为7.42%。四是政府集中采购社会效益逐步扩大。一方面,通过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为山西省推进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保障民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落实应急预案等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合同授予,保障和促进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11月20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共计1422户,已超过上年全年的户数,其中80%以上是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企业。五是政府集中采购的示范效应日益显现。在今年山西省财政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中,采购中心被评为优秀等次;在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问卷调查中,社会各界对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作的满意问卷占90%以上;2010年,山西省审计部门在对2009年度重大采购项目审计报告中指出“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作为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主要机构,无论是执行政府采购事项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方面,还是内部制度建立健全和人员管理方面都优于其他代理机构,在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连续两年荣获省直文明和谐单位称号。
提高思想认识 实现“五个转变”
采购中心非常重视发挥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作用,提高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对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本身的思想认识,紧密联系政府采购业务,为全面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注重公民意识培养
突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
在提升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的基础上,采购中心更加突出强调了公民意识教育,把公民意识引入政府采购的各个方面,极力营造一个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氛围。
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坚持创建工作的先进性
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和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
把握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多次反复、系统地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财政部部长令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熟练运用法规的能力和依法采购的能力,组织开展“争做一个好公民、争当一个好干部”的活动。
注重加强素质教育
实现创建教育的多样性
为强化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的效果,采购中心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采购中心人员队伍的教育。
比如,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教育引导采购中心全体人员正确认识和解决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发展需要的素质和能力,增新、补充、拓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不断提高驾驭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提升完成采购工作的质量。
通过上述手段和办法,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初步实现了“五个转变”,即个人偏好向组织要求转变、专业学习向综合学习转变、个人学习向团队学习转变、垂直构成向扁平构成转变、知识接受向能力培养转变。
非常重视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学习。
丰富活动内容 激发创业激情
对于如何在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汇于政府采购工作中,有效地丰富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的内容,采购中心动了脑筋。
采购中心成立五年以来,先后组织政治理论、操作实务、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等各类培训50余次,并带动辐射了市、县级政府采购中心的培训工作,共培训省、市、县三级集采机构人员累计2800多人次,在提升采购中心人员理论修养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培养爱岗敬业精神
树立窗口形象
树立政府采购窗口的形象是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采购中心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开展敬业守法、严格执法活动,优化行风。
二是进行典型案例的教育,不断提高采购中心人员党性修养、规范行为。
三是进行“公民道德公约”实践活动,加强工作纪律的落实。
四是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创三优”活动,从日常规范文明用语、文明行动做起,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树立全心全意为采购人、供应商服务的形象。
激发创新热情
鼓励合理化建议
采购中心非常重视鼓励和倡导工作人员主动投身于政府采购事业,激励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多年来,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共提出合理化建议78条,其中,被采购中心采纳并及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有56条;特别是在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研究方面,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对弥补《政府采购法》在具体采购业务操作中存在的缺失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而通过“提建议”的方式,极大地激发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廉政警钟长鸣
促采购事业安全发展
采购中心也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三个方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确立廉荣贪耻的思想:一是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与紧迫感;二是开展定期廉政情况分析,促进廉政问题分析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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