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采购中心:理念引路促规范 技术给力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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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借透明促规范 外联监管谋发展
对于辽宁省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来说,2010年是丰收的一年,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沈阳市直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采购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以透明促规范、以规范求发展”的思路,重效率、重规范、重服务,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据了解,2010年采购中心全年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143个,政府采购预算9.09亿元,合同金额8.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900万元,节支率高达7.6%,实现采购规模环比增长11.5%,并重点完成了“四大战役”:大型环卫车辆项目、省运会项目、农村厕改项目、全民健身器材项目等一批全市重点项目的采购工作,为沈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以信息化促透明化
据采购中心主任邹昊介绍,采购中心始终把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列为工作重点,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系统功能。“该系统融合了采购中心 ‘四段式’业务操作流程的精髓,把一项业务在软件设计上划分为需求落实、组织采购、项目评审和合同管理四个阶段,分别由不同的处室负责。通过权限配置,定岗、定员管理,工作流程管理与审批,将每个采购项目按照权限的分工进行分解。”邹昊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
采购中心通过系统的分段式管理,实现了从采购计划自动接收、导入,采购需求落实、信息发布、评标业务开展,合同自动生成、履约验收情况记录到资料结转、存档等采购全过程的电子化管理。
“2010年采购中心还重点完善了密钥管理制度、升级评标室分配和录像自动分拣系统,安装和使用系统运营维护软件。”邹昊指出,采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处室涉及的各流程阶段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集中升级改造,使该工作系统更加符合“四段式”链条管理的运行模式。通过对业务工作管理系统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减少了人为操控的因素,增强了采购及时性,提高了采购准确性和质量,健全完善了统计体系,实现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有据可查,进一步促进了采购中心各环节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不仅如此,采购中心在对业务工作系统进行升级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供应商信息库建设,使入库供应商达到了6000余家。开发和使用了验收专家库及随机抽取系统、OA系统,使采购中心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显着提高。通过网络技术支持和流程分段模式,使各环节工作相互制约,可以有效地防范腐败案件的发生,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
细化文件编制 管好开评标
严谨规范的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招标的依据。2010年采购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采购文件制作规范。首先是对预算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借助专家的经验和智慧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的商务资质和技术需求。其次是召开供应商标前答疑会,多角度、多渠道地对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性进行验证。再次是对采购单位进行集中培训,有100多个市直部门的170余人参加了政府采购法规和业务的培训。重点修订了55个招标采购文件模板,使文件更加规范严密,更加贴近政府采购具体项目。通过对招标文件的大力完善,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细化评标文件为评标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而实现开评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才是政府采购业务的核心要求。针对在评标环节易出现的问题,采购中心强化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标现场、投标窗口等环节的管理。
通过使用专家语音自动抽取系统,杜绝了人为因素。在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考核的同时,还对其专业学识和职业操守进行记录,杜绝“专家不专现象”。为了预防违法乱纪等问题的滋生,采购中心规范了投标现场管理,设置了明显的投标区域标识和开评标导示牌,杜绝了投标的无序状态。
不仅如此,采购中心同时完善了全方位监听、监控,实现全程监督。在开标区、评标区、答疑区、等候区、走廊等区域进一步全方位监听、监控,保证开标及评审等各项工作均处于全面监督监控中,不留死角,并按项目留档备查。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开评标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推进履约验收 规范质疑受理
履约验收是公正衡量供应商供货与服务质量好坏的关键,更是采购工作质量的保证。邹昊表示,沈阳市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开展最早的城市,采购中心克服重重阻力,大力推进履约验收工作。
2010年度,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项目409项,验收金额达5.45亿元,对28个项目提出不合格意见,涉及合同金额6540万元,并将相关违约供应商和违规专家的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作出处罚,有力地净化了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针对履约验收发现的问题,采购中心及时组织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共有200余家供应商近300人参加了培训,此举受到了供应商的好评。
“目前,沈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能干、敢干的形象已在相关群体中产生了较大影响,有效地预防了违纪违规行为和案件的发生,并先后被国家、省、市等新闻媒体多次专题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益。”邹昊表示,采购中心内设监察处专职开展内部纪检监察、受理质疑,这也是采购中心完善履约验收工作的又一创新亮点。
为了完善内部监管体系,确保每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操作都依法依规,实现政府采购执行过程的全面监督与管理,采购中心监察处通过完善质疑受理程序、质疑项目联合验收制度和评审影像资料调阅制度,在采购项目出现质疑时,有效地介入项目实施过程,实现了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督,切实做到了预防与教育并重,监督与落实同步。
据了解,采购中心全年共受理质疑项目31项,参与履约验收监督项目36项,涉及合同金额1.4亿元。采购中心通过内设监察处介入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使监督监察职能得到延伸和体现,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各业务处室的行为。同时也为广大投标供应商提供了重要的救济渠道,进一步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加强理论研究 管采联席工作
从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到现在,已经走过八年多时间,政采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矛盾逐渐显现。因此,加强政府采购体系的研究,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在结构调整和源头防腐方面的作用,是“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2008年至2010年的近三年时间,采购中心通过课题立项,与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等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通力合作,展开了对政府采购体系的研究。2010年,重点完成了对50余万字的《政府采购体系研究》一书的修订,此书的草稿,受到财政部和广大政府采购同行的高度评价,填补了我国在政府采购体系研究方面的空白。此书也即将核稿出版。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加强和规范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质量,作为防范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措施,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和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了政府采购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通过联席工作会议,两部门在工作上做到了既合理分工又加强协调,通过及时通报和交流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研究改进工作措施,使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依法采购、规范管理、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初步形成。
展望
电子化:突破空间限制 提升操作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沈阳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新时期对政府采购工作有新要求,“十二五”期间采购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全面振兴”,以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强力落实五种工作作风为抓手,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沈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新评标理念 实现远程评标
为进一步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中心将充分共享东北三省省会城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评标环境和专家资源,降低政府采购成本,通过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采购中心还将重点推进和实现远程评标模式,政府采购远程评标是指由异地采购中心协助本地采购中心,抽取全部或部分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审需求方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作双方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段分别进行监督,并由协助方通过互联网等形式把评标结果实时传送给需求方的过程。
推进电子化招投标
电子投标、开标、评标是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分析和改进各处室业务管理系统的同时,采购中心将充分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着力组织研发人员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网上投标、开标、评标的电子评标系统。
在此基础上,采购中心将进一步探讨与各区县共同打造统一采购市场,实行供应商及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强化学习 积极调研
新的一年,采购中心内部将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考试等形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进行学习培训。采购中心还将结合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的特点,鼓励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注册类资格考试,从而更好地适应政府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专业化的客观需要。
此外,采购中心还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在条件成熟时到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积极学习借鉴政府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中心人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廉政
将效能监察与纪检监察相结合
廉政教育是采购中心党组每年的重点工作,结合政府采购的特点,采购中心制定了廉政教育方案,定期进行廉政教育和培训,同时要求有关人员根据廉政学习的内容写出学习体会。
据了解,2010年采购中心党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等廉政法规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写出书面学习材料。通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查找岗位风险点,以及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进行廉政讲座,使廉政工作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警钟长鸣。
完善廉政制度体系
为了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采购中心要求从主任到处长再到一般干部,每年必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承诺书。据介绍,2010年采购中心开展了全员建立廉政档案制度。通过结合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开展了全员建立廉政档案,用廉政档案的方式,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
同时,采购中心实施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集中管理制度,规范因私出国的管理。中心还出台了服务窗口值班制度,实行值班主任责任制等制度。通过一系列廉政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反腐倡廉体系。
延伸监察职能 强力落实工作要求
2010年,采购中心党组审时度势,调整监察处工作职能,把采购中心的业务工作纳入监察范围,使纪检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做到监察的常态化。
结合软环境建设,采购中心强力落实五种工作作风:顾全大局主动担当的工作作风,换位思考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全程服务跟进办结的工作作风,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工作作风,科学求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同时,在办公室和服务大厅悬挂五种工作作风展示板,使全体干部职工牢记服务宗旨,规范自己的言行。
党建
履约验收 获评优质工程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认真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并以“抓班子,带队伍,创一流政府采购队伍”为落脚点,以在党支部和团支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团支部在汇集智慧、凝聚人心、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中的先进性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中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加强学习教育 注重典型引领
组织好学习教育工作,一直是采购中心党组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年来,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利用每周三下午的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周三学习制度已经坚持有五年之久。
在学习中,采购中心注意抓好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学习内容分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文件、政府采购业务、法律法规、廉政教育、专家讲座等板块。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
党建理论与业务实践结合
结合沈阳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采购中心开展了多项主题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体育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各种理论、业务和服务的竞赛和评比,2010年,采购中心的履约验收工作获得了全市优质共产党员工程称号。
在“一学三提”活动中,采购中心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讲座和读书活动;在“四进四建”活动中,党员自觉进入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在扶贫帮困活动中,党员干部三次去康平县柳树屯乡前山村扶贫点,帮助其规划扶贫项目和筹措扶贫资金,圆满完成扶贫任务;在开展文体活动中,采购中心组织观看电影《唐山大地震》,举办摄影比赛,开展羽毛球、毽球、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
邹昊表示,通过一系列的主题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了党建工作的活动载体,使广大党员干部陶冶了情操,锤炼了品质,使支部更具凝聚力。
加强组织建设 保持先进性
组织建设是党建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为此采购中心党组紧紧围绕政府采购工作,在加强组织建设中,突出“五个坚持”。
首先是坚持年度计划制度。每年年初,采购中心都制定年度的党建工作计划,以指导支部工作。其次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都定期组织安排召开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定期开办党课。
邹昊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2010年采购中心共召开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15次,开办党课2次。采购中心坚持发展党员制度,各支部年初就制定了新党员发展计划和方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工作。通过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组织核定、培训学习、支部大会、入党宣誓、考察转正等工作和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效地推进了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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