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采购规模突破60亿元秘诀
福建再次推出标书编制指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保障。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其深度和广度不断深化,由此,无论是规章办法的出台还是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构建,都需要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
2010年,福建省再次推出标书编制指引,并细化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执行操作的规范性。
实行两阶段评标
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开始出台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对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业务操作提供指导性意见,此后又连续出台补充通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具体操作执行再加规范。
实行两阶段评标办法是2010年年底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的重大变革。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作出此项规定,旨在促进政府采购评审过程更加客观公正。
“将投标文件分为技术商务和价格两个独立部分,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评标,并根据评标方法的不同采取不同方式综合两阶段评审结果,评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此评审增强了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的客观性,促使评审专家在技术商务评标时更为审慎,防止因价格因素导致废标。
此外,招标文件预公告制度、细化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要求、明确串通投标的情形等都是2010年度招标编制实施指引补充通知的重要内容。这些创新举措不仅进一步解决了招标文件的倾向性问题,确保了招标文件条款制定的公允性,也确保了招标结果更加公正、透明。
信息化促精细化
精细化科学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基层实践和基础性工作的落实。惟有不断夯实基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大树方能基业长青。
2010年,福建省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的编报要求,开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部网站的对接软件,改进政府采购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办法,整合政府采购基础信息和数据。
福建省在中标公告发布环节设定数据录入的网络控制关键点,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同时,细化政府采购项目统计要求,扩大信息采集要素,形成对采购当事人信息和采购项目信息的实时编录。这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统计编报制度,促使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更加全面、及时、充分,也拓展和深化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监督与管理并举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都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相关方,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主要对象。
监督与管理是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两个工作层面,福建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在畅通多种监督渠道的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的培训和考核,以监督和管理并举的方式取得了监管成效。将政府采购的监管环节前移,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举报”专栏进行问题反映、质询或举报的,及时予以查实、反馈是福建在此方面的经验。
2010年,福建省分别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拟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的从业人员、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岗位工作人员举办了4期业务培训,培训900多人次。将政府采购新政策和业务要求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指导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建立动态监控体系
监管方式创新是摆在各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在促进监管创新方面,福建采取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来实现。
“实行政府采购流程标准化管理,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标准化管理,使信息发布、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通过部门联动的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
在实际工作中,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鼓励对一些通用性较强的项目以设区市为平台,实行区域内协作联动采购,整合区县资源,提高政府采购集约化水平。
相关:福建举办第二期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福建实行两阶段评标 界定串通投标行为
福建:网上竞价为不合理需求把关
“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选对的。”这是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的个案被聚焦下社会舆论对政府采购的广泛质疑。
价格、效率和服务是政府采购的三个重要的评价指标,而效益、效率“双丰收”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范和公平的政府采购实际操作,有赖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改进监管水平,改进操作执行的质量。一直以来,福建省通过积极推进并完善网上竞价采购这一先进模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使竞价机制以及竞价方法不断适应变化了的采购实际,鼓励通过公开报价的“明竞”方式,将虚高的采购价格压下来。
据了解,2010年,福建省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金额达4.47亿元,较2009年增加0.59亿元,累计节约资金2588.25万元,节支率为5.47%,较2009年提高0.05个百分点。
强化竞价要求
在过去的一年里,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断完善机制,着力解决个别采购结果价格偏高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网上竞价采购办法,引入更充分的竞争机制,促进采购结果性价比更优。”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竞价规则制定上,通过强化参与竞价的品牌数量要求,促进竞价效果更加充分。
针对采购人品牌倾向性明显、竞价品牌单一的现象,福建省财政厅规定采购单位如须提出竞价品牌需求,应当提出三个以上的品牌,并在此基础上强化竞价过程的充分竞争。同时,规定参与报价的品牌供应商应达到两个(含)以上,否则视为竞价无效,此举进一步保证了竞价的充分有效。
为不合理需求把关
“商务条款应按照通用商用标准制定,不得提出倾向性要求及设定不合理资格条件(如重量、体积、防晒、开关位置),比如设定采购货物的重量、体积、开关位置等,排斥竞争或变相指定供应商。”福建网上竞价制度不仅为效率和效益的实现提供了保障,而且也使得强化约束的精细化管理手段的实现成为可能。
在具体管理中,福建省从需求管理入手,严格审核采购人的不合理需求。如采购单位应按照配置标准在最高控制价以下采购,以低于市场价格水平制定采购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包括产品报价及与产品配套的标准售后服务、维护费用。规定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货物的共性指标、功能提出技术、功能需求。
据悉,福建省级2010年度共接收有效举报信息52条,针对举报情况,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件件进行核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及时地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最高限价和技术指标
制定网上竞价最高限价及技术指标,将合理的规则以制度的方式加以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一直以来致力于推进采购限价标准的节约化及技术标准的通用化。
2010年11月,福建省财政厅对2009年出台的省级部分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等通用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均改头换面。其中最大的变化是不同档次产品的价格上限均被调低:计算机价格上限下调500元~1000元,最大降幅达17%;打印机价格上限下调100元~5000元,最大降幅达20%;复印机价格上限下调1000元~5000元,最大降幅达20%。这使限价标准与市场主流产品价格变化程度趋同。
此类措施的改进,不断引导办公设备配置集约合理,办公用品消费节能环保和经济适用的消费理念得以在福建省省级机关中普及。
福建:网上竞价不足两家重新竞价
福建厦门电子采购网上“直播”
福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出实效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这是各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的最终目标,而在实际工作中,抓好对节能、环保两项清单的贯彻落实乃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最强有力的抓手。
2010年,福建省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强化执行力,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中小企业、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等方面政策措施,积极为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落实努力。
据悉,2010年,全省采购节能清单内产品约3.8亿元,约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70%;采购环保清单内产品约3.9亿元,约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92%。
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放异彩
2010年,福建省进一步落实促进节能环保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招标文件编制指引中要求招标文件必须载明对纳入中央、省级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的具体条款,对清单内产品予以加分或价格扣除。在这一年,福建省省级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容。根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科技厅的认定,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等88家企业的三批产品、总计131个项目230个型号被认定为自主创新产品。
据悉,2010年,福建省省级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内产品约1.2亿元。同时,严格执行进口产品采购核准制度。
促进民生经济发展
2010年,福建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扶持作用,支持社会及民生事业发展。《福建省科学进步条例(修订)》(送审稿)、《〈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任务分解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对中小企业有效服务的若干意见(代拟稿)》、《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草案)--2010年,这些由福建省出台的正式文件中,均将政府采购在其中应发挥的作用予以明确。之前在这些文件的制定中,福建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均提出政府采购鼓励科技创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壮大的政策意见。
福建省2010年度政府采购总额中,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约占70%。与此相对应,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政府采购促进本省产品扩大省内市场的政策措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省产品市场开拓的实施意见》,通过改进招标采购方式、完善“跟单”采购的办法,推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使用本省产品。2010年,全省政府采购总额中,省内产品和服务约占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