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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2011年力创一流省会采购中心

作者:见习记者 韩 冰 发布于:2011-04-25 11:45: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标先进 奋力赶超

  编者按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始终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当作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中心工作来抓,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0年,采购中心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性功能,按照上级提出的“对标一流、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奋力赶超”总要求,紧紧围绕争创一流省会城市集采机构的目标,高标准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极大地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日前,采购中心公布了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提前谋划全年工作。今年,采购中心将以“创一流省会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目标,以“扩规模、建机制、抓规范、强监督、提效率”为重点,高起点确立“对标”标准,高标准完善采购程序,本着“先行先试、转型跨越”的发展方向,找准一流标杆,准确合理定位,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确保规范、高效、廉洁地完成“阳光采购”,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李宏毅 摄影/王轲

  “2011年是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制度改革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切实增强‘对标’意识,在内部管理、采购业务经办、干部队伍建设和热情周到服务等方面赶超先进,争当一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服务功能、政策功能,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达到一流省会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水平。”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主任李宏毅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大胆提出要在三年内创建一流省会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目标,并补充说,“今年已是目标确定后的第二年,预计采购中心的各项工作在明年会有大的改观。”

  找“标杆”学采购经验

  为实现“三年目标”,采购中心首先以全国先进省会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标杆,并认真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借鉴人家的政府采购操作经验。

  2010年5月,采购中心组成考察组,先后赶赴走在政府采购前列的省会城市广州、南宁等地考察学习。考察主要针对政府采购的体制机制、办事流程、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展开。通过与广州、南宁等市政府采购中心同行的座谈交流及实地参观学习,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开拓了视野,学到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考察组回到太原后,采购中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考察组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广州、南宁等地的经验,并最终撰写《赴广州、南宁等市政府采购中心考察报告》。在此基础上,采购中心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档案管理等方面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档案管理办法》、《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管理办法》、《反腐倡廉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和办法。同时,采购中心还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措施,使政府采购的各项考核指标有了大幅度提升。

  通过“对标”,采购中心深刻认识到:政府采购工作必须要对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负责,真正发挥其政策和服务功能;必须始终围绕“规范”这个重点,把握两项制度改革,坚持推进三项体系建设。具体而言,“规范”即抓住采购中心修订内部规章制度的契机,对业务管理制度做一次梳理,并完成《集采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务求实现用制度管事;“两项改革”即要制定措施,努力实现政府采购改革服务于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初衷,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争取在扩大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采购上实现突破;“三项体系建设”即构建项目论证体系、跟踪服务体系和行业联动体系。

  据了解,采购中心日前又组织所有科室的工作人员奔赴西安、沈阳、长春等地学习,汲取他们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先进经验。

  坚持政采联席会议制

  “去年由市政府牵头,太原市集采机构平均每两个月就会与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召开一次例会。”李宏毅介绍说,“太原市的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内是首创。”

  李宏毅表示,联席会议制度从整体上推动了太原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从少采到多采、从多采到力求应采尽采,从而逐步将新建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维护和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强化内部管理 促规范发展

  “2011年,采购中心的另一件大事就是争创太原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这是采购中心突破自身发展瓶颈的重要任务,也是更好地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更是全面开展‘对标’活动、体现‘对标’成果的新展现。”李宏毅说。

  据李宏毅介绍,争创“标兵”,首先要在自身管理上有创新、有成效、有方法。为此,采购中心将“对标”全国先进省市政府集采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管理上下实招和狠招。另外,采购中心还将从人事管理、采购业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争取“标兵”荣誉。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在采购业务方面,采购中心将继续完善“分段、分责”的运行体制,确保采购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廉洁高效。同时,采购中心还会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科室的职责,做到业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另外,采购中心已经启动质量管理认证工作,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推动集采工作走向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中心聘请专人完善了中心业务档案,使该中心的档案管理处于全国同行业的一流水平。

  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对照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采购中心对近五年来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废除了个别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制定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新规章,并装订成《制度汇编》,为采购中心的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人员优化组合 执行“AB角”

  2010年9月,在太原市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结束后,采购中心立足实际工作,扩大了创新活动载体的范围,先后开展了“优质服务季度”和“百日零投诉”活动,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采购中心针对第四季度政府采购业务相对繁忙的现状,将每年的第四季度确定为优质服务季度,从业务办理公开化、服务行为规范化、人员配备合理化、办公环境人性化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管理。为避免产生空岗现象,采购中心对窗口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工作人员“AB角”制度。

  为实现“服务上档次”的工作目标,采购中心还开展了“百日零投诉”活动,不断规范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为此,采购中心专门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八要八不准》,推进“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效果零投诉”活动的开展。同时,采购中心还制定了《窗口综合考评办法》和《优秀标兵评选办法》,每月对各服务窗口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调动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据李宏毅透露,采购中心将全力打造一流省会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前正在筹备与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举办一次全国省会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经验交流会,促使省会城市政府采购工作共同进步。

采购中心全体人员接受革命教育。

 日均开评标近两次 规模大增

 经过几批人多年的努力工作,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由1999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43240万元,年均增长54.8%,累计节约资金168298万元。近两年来,随着太原市市政工程、应急采购等项目的纳入,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增幅迅猛,政府采购范围也由先前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现在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综合采购,采购资金的构成日趋多元化,从最初的预算内资金扩展到包括预算内外、自筹资金在内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采购规模大幅增长

  采购中心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采购中心共组织招标采购433次,比上年增加145次。按全年250个工作日计算,2010年,采购中心平均每天开评标1.73次,该中心目前现有的一个开标室、两个评标室基本上处于全负荷运行状态。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采购中心获悉,2010年全年,采购中心共签订采购合同12032份,合同金额共计3419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407万元,节支率达14.7%。其中,集中采购合同2796份,合同金额为2896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487万元,节支率为4.9%;协议采购合同9236份,合同金额为5232万元,与市场价相比节约财政资金3920万元,节支率达42.8%。【详细

  贯彻“三个突出” 落实多项创新

  工作的规范性是政府采购的生命,是集中采购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石。这么多年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一直坚持贯彻规范操作的原则,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竞争与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

  2010年,采购中心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关事项,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方向,积极协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协调有关各方完善政府采购的后续管理,成效显着。

  按照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的要求,采购中心每月月初和月底均会分别向政府办公厅、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报送《当月招标安排表》和《政府采购执行月报表》;邀请监察部门不定期跟踪检查采购中心预算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现场监督开标和评标过程,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阳光作业。

  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的基础上,采购中心力求应采尽采,逐步将新建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维护和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起草了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方案,为推动应采尽采工作的发展做好前期准备。【详细

  标准化电子化是提效保障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由初创阶段向全面发展阶段转型过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效率问题是当前各地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特别是随着采购规模的快速增长、采购范围的不断拓展以及政府采购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日益增强,政府采购的效率问题日渐困扰着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亟须相关单位和人员加以研究和着手解决。

  2010年,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标准化建设和电子化建设为契机,着力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加强了效能建设。

  推进两个标准化

  “工作没有标准,就如同射击没有标靶。”采购中心主任李宏毅用一个形象的比喻阐述了自己对于政府采购工作标准化建设的看法。《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2010年,采购中心主要从两方面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工作。

  “推进采购文件的标准化是一个方面。”李宏毅说,“按照政府采购的项目类别,我们编制了货物、工程、服务三类招标文件范本。”

  “推进采购程序的标准化是另一方面,以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李宏毅表示,2010年,采购中心研究制定了《开评标程序标准化建设方案》、《评审专家考核管理办法》、《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采购科和信息管理科业务档案移交管理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论证会程序》、《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专家考评表》等内部规章和办法,进一步从制度上细化与规范采购活动的组织程序。

  此外,采购中心还严格执行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了中标、成交公告的主要内容,并严格按通知要求的时限发布信息公告,力求开标、评标程序的各个环节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简洁、实用、有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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