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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代理机构登记管理进入倒计时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05-16 17:01: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我们曾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位自称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人拿着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一份财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来桂林市登记备案,要求参加桂林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这些复印件的真伪我们无法确定,对该工作人员的情况也一无所知。类似情况一再提醒我们,应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桂林市采购办”)主任许春燕坦言,对在桂林市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实行登记管理,是出于整顿和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考虑。

  4月29日,第三批在桂林市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登记合格的名单新鲜出炉,3家登记合格的代理机构通过审核。

  首次考核 23家登记合格

  据了解,桂林市没有集中采购机构,由代理机构担负起相关业务职能,因此,桂林市采购办相比其他地方需花费更多精力去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代理机构行为,以保障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健康运行。

  据许春燕介绍,这是桂林市采购办首次对全市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此次考核,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对代理机构递交的登记材料与原件核对、符合性审查以及深入一线到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在实地查验过程中,桂林市采购办发现有些代理机构提交的从事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活动时刻录的影像光盘只有图像没有声音,有的则是监控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对于这些情况,桂林市采购办都毫不犹豫地要求其整顿后再申请考核。

  截至目前,已有23家代理机构通过审核,其登记合格的名单也分三批公布出来,后续仍将有代理机构申请登记考核。

  未登记不能代理政采项目

  据悉,此前,桂林市财政局专门下发《关于对在桂林市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凡在桂林市内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从今年3月1日开始,都要在桂林市采购办登记备案,凡未在桂林市采购办登记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代理机构,一律不得承接桂林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为警戒通过考核的代理机构,让他们戒骄戒躁,桂林市采购办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对想要提供或者使用虚假材料蒙混过关的代理机构,一经发现,必将依法严惩不怠。

  除通常考查的内容外,代理机构是否具有独立的开评标场所也是此次考核的重点。对于那些没有开评标场所的代理机构来说,该规定意味着其代理业务范围的缩小,仅能承接在行业有形市场开展的政府采购开评标项目,而像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则一般不能代理。据了解,此次通过考核的代理机构名单就是按照代理机构有无开评标场所的标准公布考核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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