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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撤街道办试居民自治

作者:钱平广 发布于:2011-09-06 14:08:1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安徽铜陵全面撤销“街道” 试水居民自治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行和摸索,安徽省铜陵市上月底将在我国存在50多年的街道办这一行政机构彻底“收纳”于该市市民生活之外,取而代之的是居民自我管理的大社区模式。铜陵市也因此成为我国目前第一个在全市全面撤销“街道”的地级市。
  
  “从去年7月试行到现在,我们可谓经历颇多,从人员到职能机构的建设,都费了很多功夫,也顶了很多压力。”铜陵市铜官山区螺蛳山社区副主任汪成志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据他表示,问题主要是人员安排,因为街道办事处的人员除了聘用的都是公务员或是有事业编制的。解决的办法是待遇不变、级别待遇不变。原街道办事处下来的一部分人、原小社区的工作人员合在了一起,是现在大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构成。
  
  一年前,铜陵市主城区铜官山区率全国之先,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实行居民自我管理。今年1月,铜陵市在总结铜官山区的经验后,开始推广铜官山区经验,在全市大规模撤销街道办,至今年8月底,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而今年7月底,铜官山区已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其改革模式也被总结为“铜陵模式”。随着铜陵改革被认可,“铜陵模式”也即将在安徽省全省范围内推广开来。
  
  据汪成志介绍,整合后的新社区组织架构为“两委一中心”,即社区党工委、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社区党工委主要承担社区范围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对居民的事项实行“一厅式”审批和“一站式”集中办理,而居民自治方面的事务则主要由社区居委会承担。
  
  对于新成立的社区日常工作,汪成志对本报记者表示:“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相对原来来说,服务的层级少了一个街道办事处,办事要快捷些,管理的成本也要降低一些。服务的质量要求高些了,相应的,服务的能力也随之强化了,推动人财物向社区倾斜。”
  
  改革后,街道原有的经济发展、城管执法等主体职能收归区级职能部门,而社会管理、服务事务等职能全部下放到了社区,居民在社区就可直接办理民政社保、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事务。
  
  一名生活在铜陵市铜官山区螺蛳山社区的居民对本报记者表示,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对他的生活还是有影响的,以前办件事情要等好多天,现在则快多了,“可能是因为办事层级减少了的缘故吧”。
  
  “铜陵模式”作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尝试目前也受到了各界的关注和热议。
  
  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4月,民政部组织专家论证,对铜陵撤销街道办的这种做法都非常肯定,“这是城市管理中革命性的一种变革”。
  
  “我们会在对铜陵改革效果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再决定是不是推广,毕竟上升到民政部层面,影响的就不是一个省一个市,而是涉及到全国整个管理层次架构的一个改革,还是要非常慎重的。”王金华表示,如果最终评估效果好的话将会在全国推广,但街道办取消是一个趋势,“这是肯定的”。据他介绍,1954年颁布的《街道办事处条例》在2009年由全国人大宣布废止,“这个条例废止后,(撤销街道办)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了”。
  
  而对于目前铜陵市的大社区管理模式,汪成志对本报记者总结说:“‘铜陵模式’的实行,首先从改革者的自身来说,需要一种勇气,同时也是一种智慧的体现。当前社会管理创新,创新的立足点应该在基层,基层才是社会矛盾的积聚、交汇的地方,而我们社会管理薄弱的地方正是基层,尤其是在社会变革的深入时期,不但没有加强,可能还弱化了。”

广州暂无计划撤销街道办

  2010年7月,一个在中国存在了50多年的行政机构——街道办事处,开始告别安徽铜陵,而这一社区管理的创新性做法也被誉为“铜陵模式”。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若铜陵改革最终评估效果好,将在全国推广撤销街道办,“但取消街道办是一个必然趋势”。
  
  广州市会不会也撤销街道办?撤销街道办,区政府面临的管理压力能否负荷?全国街道办都撤销是否可行?新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民政部官员
  
  街道只是起“二传手”作用
  
  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表示,中国城市的管理层次比较多,一个市就有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市、区里布置下来的任务,街道转手开个会,再布置给社区,街道起的只是个“二传手”的作用。同时,由于管理层次比较多,人、财、物到街道这个层级基本就下不去了,社区很多工作难以展开,还直接导致居委会行政化严重。
  
  “我们会在对铜陵改革效果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再决定是不是推广,毕竟涉及到全国整个管理层次架构的一个改革,还是要非常慎重的。”王金华表示,如果最终评估效果好的话将会在全国推广,但街道办取消是一个趋势,“这是肯定的。”
  
  ●广州市民政局
  
  重点理清区街社区三级职责
  
  广州目前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建设情况怎样?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州是否会推广“铜陵模式”?昨天,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州全市有131个街道办事处、1500个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数量还处在不断增加中。市民政局密切关注安徽铜陵地区撤销街道办的试点改革工作,但广州市暂时还没有撤销街道办、推广“铜陵模式”的计划。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基层政权建设的重点,是理清区、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就广州是否存在街道办与社区职能重合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街道办与社区居委会职能确实存在交叉的部分,但不能说是重合,它们在服务范围、内涵上,都有明显差别。社区居委会主要工作是协助政府组织民众自治,而街道办主要职责是政务方面的服务。由于历史等种种原因,基层政权确实存在着行政化严重的问题,但暂时不会采取撤销街道办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弊端,我们将着重于理清区、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逐步加强街道、社区社会管理服务。”
  
  专家观点
  
  政府层级多浪费资源 街道办区政府都该撤
  
  新快报讯 街道办有没有必要撤销?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系教授陈天祥认为有必要。“街道办的法律地位很是尴尬,只是地市级政府的派生机构,原本就不应该设置,而今提撤销街道办,则是全国的必然趋势。”
  
  陈天祥表示,目前很多城市设有三级政府、四级管理,外加居委会,资源浪费甚是严重。他说,政府层级设置越多,能够落实到社区的资源就越有限,“就连区政府也应该撤销,这才符合城市管理规律。”
  
  “政府多了,所需管理人员就多,财政也要算人均吃饭财政,哪还有钱来为市民做公共服务?!”陈天祥表示,撤销街道办,是解决资源浪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良策,可以使得资源下沉到基层群众去,真正发挥社区自治、居民自治的功能。“目前居委会成了街道办的一条腿,很多信息传递不到市民当中去,全国的街道办都应当撤销。”
  
  基层说法
  
  资深街道工作人员:如撤一个层级 办事更有效率
  
  新快报讯民政部有关撤销街道办的消息,昨日在广州各个区街单位炸开了锅。一位长期在荔湾区工作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新快报记者说,“就荔湾区而言,目前20多个街道辖区,共有193个居委会。若直接取消街道办,一个区政府,怎么管理193个居委会呢?压力太大了,管不过来。”
  
  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合理的撤销方式可能得有个折中方案,“要么合并几个街道成为大型街道,取消区政府;要么就把区政府切割成小一点的行政辖区,一个行政单位管理几十个居委会,这样才管得过来,且少了一个层级,可提高效率。”
  
  一位同样“老资历”的白云区某街道工作人员则想到权责的问题。“现在街道办负责的职能太多了,很多民生管理的职能都下放到街道办,就连交通管理都要一把手签个责任状,非常不合理。一个街道办怎么有资格去管交通呢?现在街道办都有点像以前的镇政府了,什么都管。这段时间创文,街道、居委一级的压力多大就不用说了。相反,区一级的职能部门就有很多人比较闲。”他认为,如果能够撤销一个层级,让区一级的职能部门直接面对群众,能更有效率地干活,确实是一件好事。(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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