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期全国政府采购研修班花絮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9-07 09:41: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部分研修班学员合影留念
案例书受热捧
原来,《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中的政府采购经典案例都是各级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智慧的结晶,凝结了我国各级政府采购领导和从业者的心血,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我国政府采购刚刚走过的十多年不平凡的历程。
一位随同该地财政部门前来参加研修的某省直单位代表“幸运”地抢到一本《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他翻开书第19页,并就该页内容与《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交流说,“在我们部门涉及的专业知识中,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设置让人很费脑筋。这个案例中的处理方法和适用范围给了我新的思考。”
在研修班现场,学员纷纷向会务组提出购买要求。由于要处理研修班的众多事情,会务组并没有携带更多《政府采购案例精编》去贵州,所以只能留下与会学员的联系方式,以便之后邮寄。(马海瑞)
学员课间请教授课老师。
粉丝求签名
面对他们如此真诚的请求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敬业精神,《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马上找到刘社长,并请她在书上签名。在拿到刘社长签名的书后,两位学员的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记者发现,在本次研修班上,学员们对《政府采购案例精编》非常认可,纷纷表示案例列举得很有针对性。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有数位学员向记者预定案例书,其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王少玲)
学员在认真记录。
勤学好问得肯定
无奈之下,她只得在外围等待所有人都离开后再向老师发问。在等待期间,这位女孩儿时而看看其他发问者,再看看老师,并不时地在自己的本子上圈圈写写。原来,她将其他人向老师提出的问题也一一记了下来,以便日后工作时参考。终于等到其他学员都问完了问题,她才怯生生地向老师问道:“请问老师,当未中标的供应商没有经过质疑环节就直接向财政部门投诉时,财政部门应该如何处理?”在场的其他学员听到她提出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都笑了,弄得女孩儿一时有些不好意思。
但是老师的解答却很有耐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质疑的事项,供应商不得投诉,也就是说,投诉的事项必须首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只有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答复的质疑事项才能投诉。”
当听到老师如此快速并准确地用法律条文回答了她的问题后,她立刻明白自己提出的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然而,老师却并没有觉得她的问题幼稚,同时还十分体贴地说:“我想你一定是刚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对情况不太了解。只要你保持勤学好问的工作劲头,就一定能做好这项工作!”(杜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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