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青岛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出炉
强化预算约束 推进标准化建设
青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积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制度建设,以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和强化监管为重点,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这段话就是青岛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安在青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
节支与发挥政策功能兼顾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周安认为,青岛市应妥善处理好3种关系。
一是政府采购与财政整体改革的关系。周安表示,政府采购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把政府采购纳入支出管理的整体统筹考虑,通过建立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等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综合监管水平,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规范。
二是落实财政政策与节约资金的关系。“随着政府采购社会认知度的逐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日益凸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要求我们在实际采购活动中切实转变低价成交的惯性思维,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结合落实采购政策的要求,综合权衡和把握,努力实现节约财政资金与发挥政策功能的有机结合。”周安如是说。
三是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周安认为,数量规模是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的基础,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政策目标和综合效益,只有建立在一定的规模上才能得到有效发挥。质量效益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直接关系政府采购的形象和声誉。必须抓好政府采购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以彰显政府采购制度的先进性和蓬勃生命力。
抓好5项工作 预算管理为首
明确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应妥善处理的3种关系后,周安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青岛市应重点抓好的5项工作。
以预算管理为基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周安说,青岛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结合部门预算改革,积极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在严格预算评审的基础上早编预算、细编预算,做实做好采购计划的编制基础和可操作性。严格预算执行,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确需追加的采购事项,必先追加采购预算,强化预算刚性。同时,应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与监管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以规范采购行为为目标,继续深化制度改革。结合青岛市政府采购发展实际,周安表示,要构建管采分离、定位准确、权责清晰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继续稳步扩增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重点在强化服务类项目采购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服务类项目采购比重。合理划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范围,不断提高预算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合同执行和履约验收监督。”周安分析说。
以电子化平台为支撑,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周安表示,青岛市应继续完善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建设,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实现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网上竞价、CA认证、电子合同及档案管理等功能一体化。同时,加快区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一体化建设进程,实现“全上网、全流程、全透明”的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固化的采购预算、计划、执行和履约等标准化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集约化监管和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
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努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据了解,青岛市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第一阶段的工作已基本结束,标准化初稿已在市本级试用。周安要求,青岛市应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出发点,以完善运行模式、规范采购行为、固化业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网上审批、公开招标等业务进行流程再造和规则统一,努力打造文本资料统一、行为一致、流程固定、格式标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以强化监管为重点,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秩序。“目前,尽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多、环节多,监管对象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但只要抓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这三个方面的监管,就抓住了政府采购监管的关键。”周安介绍说,为此,青岛市将加强对采购人及采购环节的监督,从制度设计或具体监管措施上严格把关;加强代理机构的监督与考核,健全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制度,试行执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严格专家评审和考核,对专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