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不套用不标注精编特教设备标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刘恒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内蒙古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成功采购了一批特殊教育学校设备、器材。
特殊教育学校,是由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开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特殊教育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的教育目标。
内蒙古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本次的采购项目包括视障康复、言语矫正、听力康复、多媒体教学、器材教具等设备,关系到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内蒙古采购中心非常重视,每个环节都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特别是标书制作环节。”
他们认为,严把标书制作关,既可以确保特殊教育学校的采购需求得到满足,又可以保障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同时确保评标环节的严谨、顺利进行,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供应商质疑。
完善论证原标书 不用特殊标记
据了解,内蒙古采购中心几年前就已经开始操作特殊教育学校的上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也已经有了相关的范本,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套用,而是在原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论证完善。
“招标文件必须符合现在的采购需求,所以我们不允许把原来的招标文件直接拿来使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充分了解采购单位的需求,是他们精确编制技术参数、合理设定投标门槛的关键。
针对“一些标书制作人员喜欢对其认为比较重要的语句添加特殊符号,如下划线等,以引起供应商或评标委员会注意”的情况,内蒙古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做法使用不当会弄巧成拙,给采购活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相关负责人认为:“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同等重要,无贵贱优劣之分,无需标注特殊符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项目作业流程图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字、每句话都非常重要,且都必须符合当前采购需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始终秉持着这一标书制作理念。
将售后服务事项列入标书
为了保证采购质量,内蒙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还在标书中详细规定了售后服务的相关事项。
如在第二包言语矫正设备的采购中规定,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3年内免费保修,且第1年内上门服务;卖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在收到设备用户的第一个保修电话后,本市应在2小时内、外埠应在24小时内赶至用户处,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现场不能解决,应最多不超过2日内将设备修好等。
相关负责人说:“这批设备是给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使用的,关系到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切身利益,所以一定要确保设备的采购质量,真正为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方便。”
统一格式 降低投标成本
记者发现,在招标文件中,内蒙古采购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不仅规定了投标须知、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评标原则和方法等内容,还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统一了投标承诺书、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商务规格响应表、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方案和进度表、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等文件的格式,为评标环节提供了便利。
内蒙古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不鼓励投标人使用精装本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一次性使用物品,制作精装本既浪费资源,也不方便评标专家翻阅。”
此外,为确保无供应商存疑,在质疑期的最后一天,内蒙古采购中心组织了一场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答疑会,由供应商现场提问,相关人员现场解答。按照规定,供应商如对答疑结果满意需在现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