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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向社会中介逐字逐句讲解政采法律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12-14 15:21: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教授法律常识 逐字逐句讲解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副主任 陈军

  为打造健康有序、规范的政府采购代理市场,11月30日,甘肃省采购办副主任陈军采用手把手教学的方式,向社会代理机构逐条解读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的规范性文件等
  
  陈军深入浅出、条理分明、通俗易懂的授课方式,赢得了学员的一致欢迎,着实让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政府采购知识“大餐”。
  
  在采购文件的编制、发出(发售)、质疑答复等一系列采购环节中,社会代理机构须注意的事项和容易出错的问题以及社会代理机构的资格申请、资格延续、业务代理行为规范等是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
  
  供应商质疑不可轻视
  
  陈军总结多年的政府采购工作经验认为,很多投诉都是因为社会代理机构最初对供应商的质疑未引起足够重视所导致的,思想上存在认识误区,片面认为供应商在“挑刺”,质疑答复简单粗糙,引起了供应商的不满,最终上升为投诉。这样一来,既影响了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又损害了自身形象,不管投诉结果如何,社会代理机构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因此,社会代理机构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供应商的质疑,同时,要牢记质疑答复的相关程序。
  
  “只有熟悉规则,才能用好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授课中,陈军就如何正确处理质疑、法定时间为多长、受理的程序是怎样的等问题,着重做了详细解说。
  
  陈军告诉学员,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假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供应商便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对于投诉情况的处理,陈军也做了介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应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期间可暂停该政府采购活动,但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仍然不服或者监管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投诉人便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陈军还就如何减少供应商质疑向社会代理机构人员“支招”,善待供应商,以理服人;加强自身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严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和程序;科学、严谨制作招标文件;严把采购开标现场关,增强评审专家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复核,多措并举有效减少质疑事件的发生。


  
  秉公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后,便进入采购文件的编制环节。针对采购文件的编制,陈军总结归纳出六点。“采购文件能够准确反映采购人的需求,是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专家评标(审)、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也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期组织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采购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社会代理机构切不可为了迎合采购人的需求,使其中出现倾向性、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否则极易引起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引火烧身”。
  
  为让学员对采购文件编制的内容一目了然,陈军也将采购文件的十项法定内容以数字排列的形式展现,如采购文件应包含供应商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投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保证金交纳方式;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合同主要条款及签订方式;评标(审)方法、标准和废标条款;截止时间、开标(谈判)时间及地点等。
  
  执业条件须合法
  
  陈军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中对申报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具备的资质和条件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解读。
  
  他说,目前甘肃省有13家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和24家社会代理机构,共有近400名从业人员,但何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很多社会代理机构不甚清楚。
  
  所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是指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由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人员,这其中不包括退休人员。
  
  申请乙级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向甘肃省财政厅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复印件;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的书面声明;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评标场所、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和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专职人员的名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以及申请之前六个月或者企业成立以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或者银行缴款单据)复印件等共九大类材料。九大类材料缺一不可。今后,甘肃省采购办将逐条审核社会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严厉打击虚假蒙骗。
  
  此外,陈军还对社会代理机构依法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等具体内容逐一作了详解。
  
  此次培训还专门邀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曾施霖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侯永强分别讲解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开标现场注意事项等实务内容,得到了学员的广泛欢迎。
  
  为确保此次的培训效果,课程结束后,甘肃省采购办还对学员进行了闭卷考试,借此巩固学员所学的知识,考试合格者将被授 予培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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