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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项目预算超20万元需上报审核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12-28 09:04: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兰州商学院相关人员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

    
  “内抓管理,外塑形象,以服务教学、科研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服务理念,努力确保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流程规范,经得起检查,从而全面保障和促进学校发展。”甘肃省兰州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王仁斌分享了近年来兰州商学院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心得体会。
  
  在王仁斌看来,实行政府采购不仅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很大程度上还能避免“权钱交易”的产生。
  
  近年来,兰州商学院始终在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大环境而努力,无论是在制度建设,还是在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规范采购行为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根据项目预算范围执行审核流程
  
  规范是政府采购的生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事,认真落实资产配置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是兰州商学院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
  
  值得一提的是,兰州商学院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专门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十分严密的政府采购流程图,让繁杂的政府采购工作一目了然。同时,还通过制定《兰州商学院资产购置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采、以制度管人。
  
  王仁斌介绍了兰州商学院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运行流程。
  
  从最初使用单位提出拟配置的项目、设备或服务,兰州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通盘考虑全校资产配置情况,提出修正意见,再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核该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若该项目可行且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内,兰州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的政府采购办公室便可组织实施采购;若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除需报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外,还需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方可实施采购;而项目超出50万元,除履行上述程序外,还需报校党委会议立项,立项通过后再实施采购,反之则不能。
  
  同时,对于预算金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兰州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除履行上述程序外,还需将项目上报甘肃省教育厅审核,由其审核通过后再报至甘肃省财政厅,然后按照相关批复的结果实施采购。
  
  通过一套严密的审批流程,兰州商学院严格规范了从业人员的政府采购行为,确保了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合并同类物品 形成批量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兰州商学院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关高校采购的各类信息,包括采购方式、拟购商品的质量和数量、供货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审查程序等,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整个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效益并重的原则,王仁斌说,政府采购要想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其关键就是要让供应商充分竞争,通过竞争促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在充分比较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的基础上,兰州商学院在操作过程中,注重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产品或服务,以获得上佳的经济效益。
  
  此外,兰州商学院每年都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汇总分类,把同类通用的物品合并,减少零星购置,形成批量采购,以充分利用集中采购的优势,减少采购成本,服务学校中心工作。
  
  抓管理不忘树文明服务形象
  
  兰州商学院内抓管理的同时,对外也塑造起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通过树立科学服务理念,全面保障和促进了学校发展。
  
  王仁斌表示,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接触各类人群,这就要求他们必须保持廉洁、勤奋、求真务实、公正、奉献的工作态度,有爱岗敬业的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为树立好政府采购这个我校对外的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始终强调和要求: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做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微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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