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级联动 全过程多维度监管代理机构
作者:王冰梦 通讯员 韩建华 发布于:2014-09-18 11:24: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历时5个月,专项检查全省12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累计检查项目786个
图为8月8日召开的河北省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会审会议现场。
河北省围绕"改革统揽、绩效导向、科学规范、善治有为"的总体思路,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于今年3月至7月经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面自查、市县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省级财政部门督导抽查、检查结果运用4个阶段,在全省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专项检查。
历经5个月,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近日圆满结束,对于促进代理机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检查内容涉及十五方面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规范其执业行为,提升其服务质量,河北省财政厅专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财采〔2014〕4号),明确检查对象、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和检查步骤,并对代理机构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检查提出具体要求。
河北省财政厅还成立了全省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重点检查阶段,各市县财政部门均相应成立了检查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采购程序情况、专家使用情况、质疑投诉情况、服务评价情况等15个方面。在督导抽查阶段,省级监管部门成立了4个督导小组,负责对市县重点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王新庄介绍,从专项检查总体情况看,该省注册备案的121家代理机构中(甲级代理机构43家、乙级代理机构78家),市县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代理机构78家、分支机构104家,累计检查项目786个,查出问题83项。省级4个督导小组抽查了27家代理机构操作的54个采购项目,并通过现场抽查采购项目和工作座谈等方式,了解采购难点,解答执业疑点,指导监管重点。
完善代理机构监管机制
"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实现了省市县协同联动,覆盖面广。此次代理机构检查结果基本令人满意,各代理机构软硬件设施健全、代理服务规范有序、代理收费趋于合理。"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常春波表示,成绩可喜,但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代理机构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固定营业场所建设等不足的问题;在执业规范性方面存在委托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环节、信息公告发布、合同签订、采购文件归档等不规范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河北省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执业。
"按照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抓两头、简中间',即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着力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管理,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努力提高采购效率。"王新庄表示,河北省将围绕强化监管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机制。
具体来说,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全省代理机构拟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形成对代理机构全过程、多维度的监督管理,进而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要对评审专家入库进行严格审核和逐级把关,确保入库专家质量。同时要求采购人积极配合,进一步强化履约验收意识,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资金使用、采购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确保政府采购实现"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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