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出台采购新目录提高限额标准
作者:厦门 发布于:2014-09-18 11:18: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日前制定发布《2015年度厦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厦门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将从30万元提高到货物、服务类50万元,工程类200万元。集中采购限额从10万元或20万元原则上统一提高到3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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