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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级采购中心积极拓宽边缘采购项目

作者:韩冰 发布于:2012-03-19 10:21: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11年农村小学循环图书项目开标会现场。

    集采机构回顾与展望

    2011年,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河北采购中心”)被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实现了由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向行政管理体制的转变。据河北采购中心主任辛培堂介绍,2011年,河北采购中心共受理523个采购项目,其中货物类项目409个、服务类项目68个、工程类项目46个,较2010年增加了85个采购项目,增长率为16.4%;采购金额共计33.1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4.39亿元,节支率为11.56%。

    在扩大采购规模的同时,河北采购中心2011年的采购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新增了广告制作、警用飞机、演出道具、交通安检设备、防爆设备、体育器材等采购项目。

    在推进河北旅游文化建设中,河北采购中心组织了“河北省旅游局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招标”;在推进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中,组织了“河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组织了“河北省2011年农村小学循环图书招标”。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在推动河北省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内部管理 建长效制衡机制

    2011年,河北采购中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编印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制度汇编》和《省级政府采购业务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及防范规则》,有效提高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内部监督方面,河北采购中心规定监督部门全程参与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制定《监督部工作手册》,加强政府采购运行过程的监督控制。

    辛培堂谈到,2011年,河北采购中心在业务流程管理中开始实行“四阶段工作制”,按采购项目受理、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四个阶段实施采购项目。

    辛培堂认为,这种分段“链条式”管理细化了部门分工,强化了阶段责任,实现了运行制衡,形成了严谨的风险过滤机制。

    在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河北采购中心开始实行“四稿定稿制”,采取多重审核定稿的方式,促使采购文件更为规范、公平、合理,有效确保了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河北采购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离、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招标项目信息公开、做好评审记录等一系列规定,采购质量明显提高。

    据统计,2011年,河北采购中心的废标率明显降低,由2010年的10%下降到2011年的6%;同时,质疑率也由2010年的16%下降到了2011年的8%。

    强化外部监督 密切联系采购人

    2011年,河北采购中心采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无记名书面调查等形式和渠道,征求采购人和供应商等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对采购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采纳建议,及时对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主动邀请纪检、财政等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标项目和重要的谈判采购项目中,邀请公证部门进行现场监督,通过第三方介入的方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公正评审。

    此外,河北采购中心还利用悬挂告示牌、LED显示屏展示等方式公开采购项目办理程序和工作制度,并印发办事须知,使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程序和业务的办理周期及相关环节有一个较为清楚的了解和认识,方便具体业务的办理和对采购中心工作的监督。

    2011年8月份,河北采购中心在新疆乌鲁木齐成功举办了第六届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61个省直采购单位的156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河北采购中心进一步增强了与省直采购人的沟通和联系,为创造和谐的政府采购外部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打造高水平队伍 考核廉政表现

    河北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部长任伟勇向记者介绍说,河北采购中心会定期对员工进行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强化培训,并进行考核。采购中心聘请省内知名院校及招标方面的专家对中心员工进行培训,剖析总结政府采购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

    2011年,河北采购中心结合“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活动的开展,组织员工学习了《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同时强化了对《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制订了河北采购中心“廉洁自律十不准”,将“廉政表现”一项纳入年度考核和其他考评工作中。

    河北采购中心还在2011年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组织召开了7次全体员工大会,集中学习相关领导讲话精神,撰写50余篇心得体会、20余万字的学习笔记。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工作人员提高了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河北2012 拓宽政采覆盖面 确保应采尽采

    “一个‘确保’、两个‘推进’、三个‘加强’”,这是河北采购中心在2012年的工作思路。

    河北采购中心主任辛培堂对“一个‘确保’、两个‘推进’、三个‘加强’”这样解释:

    “一个‘确保’,即稳步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采购任务。

    “两个‘推进’即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履约评价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提升采购效率及采购质量。

    “三个‘加强’即继续加强反腐倡廉,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水平;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继续加强与各方关系的沟通,构建和谐集采环境。”

    扩大政采范围 推广批量采购

    辛培堂认为,2012年,河北采购中心将从资金源头着手,继续积极同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沟通,确保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务必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向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建议扩大集中采购目录。同时,采购中心将始终紧抓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这一重点,积极拓宽边缘采购项目。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把社会关注、涉及民生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真正做到应采尽采。此外,采购中心还将提高自行委托项目数量。

    “2012年采购中心将主动与采购单位联系,宣传解释政府采购政策,尽量要求采购单位将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和专项资金项目纳入政府采购。”

    辛培堂表示,河北采购中心在2012年还将进一步巩固和充实政府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廉洁;通过考察和调研,将校车采购纳入汽车协议供货范围;在河北省省直单位积极推广办公设备及汽车批量采购。

    监管协议供货履约 加速电子化

    针对协议供货政府采购业务的特点,河北采购中心将就供货价格、产品质量、供应商服务水平等进行深入研究,依法合理制定一整套科学、严密、规范、有效的考核、监管、惩戒机制,把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全面纳入采购中心的监管范围,并将其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通过完善和强化评价监管机制,确保协议供货业务实现价格公平、质量过硬、服务到位。

    在谈到电子化政府采购时,辛培堂表示,河北采购中心将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支持,认真做好调研,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提升硬件配置,充分做好技术支持,针对采购中心的业务特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级政府采购网络业务平台的有关功能。争取实现论证专家资格申报、供应商资格确认、招标文件购买、采购信息汇总等业务的网上运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全面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做好准备。

    建廉政长效机制 确保规范采购

    “河北采购中心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全部程序的所有环节。”辛培堂提到,采购中心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对商业贿赂行为、腐败行为的滋生防患于未然,加大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力度。要求教育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

    在队伍建设方面,河北采购中心将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开展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创建主题,促进中心和谐建设;继续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用人导向。

    “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辛培堂介绍说。

    2012年河北采购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多做交流和沟通,增进理解,谋求支持;保持与采购人的良好合作关系,在提高采购效率、做好服务的同时,通过交流座谈,业务培训等方式增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妥善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通过设立监督电话,面对面交流,设立意见箱,组织座谈会等方式,敞开与供应商的沟通渠道。

    辛培堂补充说:“河北采购中心还将通过提高自身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法、公正、合理地处理好供应商质疑工作,构建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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