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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六大问题困扰改革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4-16 15:56: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在2012政府采购春季沙龙上,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发表观点。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徐焕东

 

徐焕东视频(一)

   依法采购已成各界共识

    政府采购既往十年的最大成绩,首先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让大家觉得政府采购必须按法定程序去做,否则就会被曝光,这在十几年前难以想象。其次是建立了初步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尽管它不成熟,甚至有点变异。还有这些年确实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在研究和总结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可以从更高、更远、更全面的角度去了解政府采购。

徐焕东视频(二)

    六大问题困扰改革

    总的来讲,十年有一个很重要的词就是“反思”,究竟有哪些问题需要认认真真反思,而且应该进行重新的构架?我觉得有几个问题需要做重点考虑:

    第一,政府采购的范围不明确。现在的统计口径是最低的一个层次,是世界上最狭隘的政府采购概念,就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其中工程基本排除,分散采购也没有纳入,而且这里边有相当一部分比例是通过协议供货,协议供货实际上是分散采购。我们现在的财政收入每年以25%的速度在增加,那购买性支出有多大的比例?现在政府采购规模有一万个亿,但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协议供货采购的,是分散采购的。

    第二,政府采购的目标定位不清楚,究竟是要买到最需要的东西,还是为了防腐败、政策功能或是高效率?这个目标定位对整个政府采购制度设计至关重要,现在都在天天喊“管采分离”,说明我们的制度设计,基本上是从预防腐败这个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

    第三,法律制度变异。目前《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两法并存,而且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里面有规范政府采购范围的内容。我觉得两法应该合一,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这样的奇怪设计——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采购方式的立法,竟然与规范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并列,甚至其规范的数量还大于《政府采购法》规范的内容,真是有些太离谱了。

    第四,机制、体制的问题比较大。在管理与实施方面有些混乱,比如工程没有一个真正统一的主体来管,有的则是由行政管理部门自己去管。招标投标只是一种采购方式,有些地方竟然设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去管理招标和政府采购,真如天方夜谭。

    第五,监管管理软约束。政府采购利益涉及面特别广,包括采购人、采购机构、供应商等,这些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特别尖锐。在剧烈的利益冲突面前,可能会出现各种不正当、不合法甚至违法行为。因此,必须要有严肃而强有力的监督管理。对于各种不正当、不规范的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但从这些年的情况看,力度显然不够大。政府采购领域出现的问题不少,但真正得到严肃处理的并不是很多。时间长了,监督管理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第六,缺乏科学、公正、全面评价体系。究竟买得好还是不好,价格高还是低,目前缺乏一个客观的评价体系,包括评价的主体是谁,评价的指标是什么等等。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就会导致社会不同方面各说各话,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

徐焕东视频(三)

    迈向完整、全面的大采购

    未来十年,我国的政府采购要向纵深发展,要向完整、全面、大采购的方向前进。要去掉目前的狭隘的部门割据的思路,替纳税人负责,为国家利益着想,这是必然的方向。

 
徐焕东视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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