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政府采购春季沙龙上,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赵勇发表观点。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 赵勇
同为公共采购法律,《招标投标法》关注的重点是招投标程序,没有触动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分权式管理,因而也是各部门容易接受的改革。而《政府采购法》中“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机构”都体现出采购权归属转移的含义,会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因而推行难度较大。
但从长远来看,包含各项经济和社会政策、强调社会公正的《政府采购法》将逐渐成为主流,这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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