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级项目预算将事前评估 民生城建领域被纳入
本市今后将告别粗放式财政预算。市财政局昨日下发《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市级项目预算在评估后才能确定。民生类、城市管理服务、城市建设类等领域将纳入事前评估。
市财政局昨日下发《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评估结果分为“支持”、“不支持”等几类,以往“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粗放式预算将行不通,钱到底能不能花、怎么花在评估后才能确定。
民生城建领域纳入事前评估
北京市从2010年开始,对2011年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试点。事前评估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以此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细则,事前评估的对象包括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等申请财政资金的项目。事前评估以拟列入预算的民生类、城市管理服务和城市建设类等社会关注度较高、金额较大或年度新增的项目及重大政策为重点。
在时间安排上,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项目事前评估应在每年的9月—11月完成,年中申请追加的项目事前评估应于财政部门下达评估任务后2个月内完成。
评估将考量资金来源渠道
事前绩效评估有何作用?市财政局表示,不少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对拟立项的项目仅有初步设想,等待财政部门确定预算额度后,根据预算额度再细化项目实施内容和方案,这样可能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针对这种情况,市财政局将事前评估的重点落在受益群体的定位是否准确,绩效指标设置是否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以及评估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单位是否有类似项目得到财政资金重复支持,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明确,各渠道资金到位时间、条件是否能够落实等方面。
评估信息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为确保事前评估的公正性,细则明确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但应遵守回避制度,不得与被评估单位有任何经济利益。评估还通过网络调查、电话咨询、居民问卷等方式征求民意。同时,事前评估信息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对于评估结果,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得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建议部分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四类。财政部门应按照评估结果安排预算,预算单位应根据事前评估结果调整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记者 李天际)
上一篇:天安门大花篮可抗10级大风
下一篇:政府收费有了“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