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深圳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强化“深圳质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实现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民生福利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2012年,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82亿元,增长10.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债务收入等,预计当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873亿元。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65.7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预计当年全市财政总支出1802亿元。总收支相抵后,全市结转结余71亿元。
2012年,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79亿元,增长 9.5%;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体制结算收入、债务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预计当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218亿元。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4.6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体制结算支出等,预计当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193亿元。总收支相抵后,市本级结转结余25亿元。
2012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呈现“六个协调”的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在经济稳步增长和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的带动下,我市财政收入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2012年,我市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稳步提升,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更趋协调。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我市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2012年,我市每平方公里土地产生地方级财税收入达7440万元,全年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0%,均居内地大中城市前列;税收收入仍处于财政收入的主导地位,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95%,比2011年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财政收入上得到充分体现。
(二)税源质量提升与产业结构优化相协调,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快速增长,凸显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成果。
近年来,我市坚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支持发展潜力大、产税率高的金融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2012年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上述产业税收实现了稳定增长,成为拉动全市税收增长的主要力量。一是税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我市第三产业税收增长12.1%,高于整体税收增幅2.6个百分点,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率约为76%;第三产业税收比重达到61.4%,比2011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二是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税收增长较快。全年金融业贡献税收454亿元,增长11.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贡献税收约114亿元,增长17.5%;商务服务业贡献税收179亿元,增长19.9%。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初具规模。2012年,我市仅互联网、新能源和生物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就实现税收205亿元,增收20亿元,增长10.8%,占整体税收规模的比重约为8%。
(三)地方财力增强与对中央财政贡献力度加大相协调,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运行良好,特区一体化发展得到有力的财力保障。
2012年,来源于深圳的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达到4502亿元,增长11%,其中:我市实现的中央级收入首次突破3000亿元,达到3020亿元,增长11.2%;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482亿元,增长10.6%,我市中央级收入与地方级收入继续保持协调增长。与此同时,我市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运行平稳,全年市、区两级分别完成公共财政收入879亿元和603亿元,增长9.5%和12.3%,其中区级财政收入增收66亿元,区级收入增幅比市本级收入增幅高2.8个百分点,区级总体财力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的事权得到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促进经济发展与优先保障民生相协调,千方百计稳定经济增长,实实在在惠及百姓民生。
2012年,我市全面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稳增长”和“惠民生”。
一是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保持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在投资方面,2012年市本级用于政府投资的财政性资金达到306.3亿元(公共预算200亿元、国土基金100.3亿元、专项资金6亿元),增加59亿元,增长24%;并积极向中央财政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7亿元。在鼓励出口方面,2012年深圳辖区共办理出口退税945亿元,其中我市地方财政负担57亿元,增长10%。在拓展国内外市场方面,全年市财政安排商贸、会展、外经贸发展、“主打两个市场”等专项资金4.7亿元,落实促进经贸发展33条,支持开展市政府批准的61个境外展览、经贸推广和招商推介活动,支持1496家民营及中小企业参加国内经贸科技展会。
二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市本级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九大类民生事项的支出达到518亿元,增长14%,较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幅高4.5个百分点。截至2012年年底,我市已全部落实国家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免费义务教育、基本药物制度、就业援助等65项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形成合力,主动服务民生改善,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基本、可持续。全市教育支出246.2亿元,增长25.1%,加快解决就学难问题,有力保障新增1.55万个义务教育学位、7750个普高学位,出台向民办教育购买学位补贴办法、学前教育财政补贴政策,推动义务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03.8亿元,增长32%,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力度,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一批医疗卫生设施投入使用,继续支持药品加成下调和医疗服务收费降价,推进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和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67亿元,增长29.1%,加大就业再就业投入,新增就业人数近10万人;支持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560元,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全市拨付公共交通补贴49.2亿元,增长20%,原特区外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由78%提高到90%。
(五)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与加大产业资金投入相协调,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2012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全年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软件企业和动漫企业等减免税款约198亿元。积极稳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从2012年11月1日起,我市开始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截至2012年12月15日,全市共确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约8万户。从总体运行情况看,“营改增”试点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已初步形成,减税效果开始显现。
二是加大产业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方面,强化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和人才投入47.4亿元,增长20.5%,资助了324个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础研究、技术标准研究等各类项目,资助和奖励新引进13个海外高层次创新团队、93名海外高层次人才,为10万名人才提供租房货币补贴。另一方面,坚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双管齐下,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30亿元,落实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市财政安排产业转型升级资金7亿元(含原产业技术进步资金2亿元),区级财政安排16亿元,共同推动低端企业清理淘汰、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
三是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一方面,我市修订完善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产品纳入优先采购范围,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另一方面,我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实创投引导基金,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设立信息、生物、超材料、新能源等7支创业投资基金,地方财政投入3.5亿元,引导中央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14亿元;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平台开展了665笔再担保业务,涉及项目总金额达45亿元;企业互保政府增信平台累计通过60笔预审贷款,涉及项目总金额达48亿元,超过430家企业加入互保池。
四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强力推动节能减排。2012年,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实施方案获得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审批,为我市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我市争取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5.1亿元,以综合奖励方式支持我市原特区内污水管网接驳、排水管网改造和我市国际低碳城建设。
(六)深化财政改革与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相协调,继续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继续完善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初步建立了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生态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转移支付机制,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特区一体化建设;制定实施了龙华新区、大鹏新区财政体制方案,确保新老区分家平稳过渡,财力继续向基层倾斜。二是加快构建前海合作区有利于现代服务业集聚的财税政策环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获批,前海合作区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范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下达我市补助资金4.6亿元;制定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暂行办法》。三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以及一般性支出增长。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属市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39个本级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并首次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四是加快实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将质量意识和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我市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等财政改革管理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012年,在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成绩来之不易。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预算执行中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等意见,财政部门认真分析,深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细化预算编制,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等建议,财政部门积极采纳,认真落实。但预算编制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中追加调整事项较多,预算约束刚性不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积极创新财政政策措施,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综合考虑2013年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13年我市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的理念,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切实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收支计划安排如下: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代编计划为1615.5亿元,比2012年完成数增加133.5亿元,增长9%。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总收入计划为1813亿元。
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市总支出1813亿元,其中各区收支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为962亿元,比2012年完成数增长9.4%。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总收入计划为118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总支出1187亿元,其中,扣除上下级财政体制性支出284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2亿元后,市本级实际可支配的财力为881亿元。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340.7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340.7亿元。
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成立了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等四个新区,并赋予新区管委会准一级财政管理权限。考虑到管委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按《预算法》有关规定,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单列,与本级财政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2013年,光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26.9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26.9亿元。
2013年,坪山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24.2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24.2亿元。
2013年,龙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82.3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82.3亿元。
2013年,大鹏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9.2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19.2亿元。
三、关于2013年全市财政收入安排的主要情况
2013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将面临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存的局面。从有利因素看,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我市产业结构中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税源相对稳定,抗风险能力增强,且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高速发展期,总部经济发展迅速,也将带来一定的优质新增税源,这都将有助于我市财政收入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从不利因素看,国家将继续实施以调节收入分配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同时我市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对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减收影响。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我市收入结构,预计2013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仍将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2013年全市财政收入安排如下:
1.税收收入。全市税收收入计划安排1457.5亿元,比2012年完成数增长9.6%。其中:增值税计划安排269.5亿元,增长48.7%(剔除“营改增”试点因素后可比增长12.3%);营业税计划安排365亿元,下降13.3%(剔除“营改增”试点因素后可比增长15%);企业所得税计划安排290亿元,增长7.5%;个人所得税计划安排145.6亿元,增长4.7%;城市维护建设税计划安排99亿元,增长15%;其他税收计划安排288.4亿元。税收收入安排主要考虑一是经济因素。预计2013年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将带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相应增长。二是产业因素。随着我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预计服务业相关税收将实现较快增长。三是税收政策调整因素。“营改增”试点后,我市将减少试点行业的营业税收入,相应增加试点行业改征增值税收入;随着试点行业增值税抵扣链条的逐步顺畅,将对增值税带来一定的减收影响;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对我市个人所得税的减收影响将进一步扩大等。
2.非税收入。全市各项非税收入计划安排158亿元,增长3.9%。非税收入安排主要考虑:一是2013年教育费附加收入将保持与相关税收大体同步增长;二是国家出台了免征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将对2013年我市非税收入带来一定的减收影响。
3.结转结余收入建议安排25亿元。其中含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14亿元,其他上年结转11亿元。
4.中央补助收入建议安排139亿元。按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先全部列入市本级收入,属补助区部分再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各区。其中:预计中央税收返还111.8亿元;预计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2亿元。
5.省返还收入建议安排7亿元。其中燃油税费改革后省对我市原养路费等“六费”基数返还6.3亿元,预计其他返还0.7亿元。
6.调入资金建议安排26亿元。其中调入国土基金1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16亿元,用于平衡预算。
四、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的主要情况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本级支出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各区政府支出预算由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2013年,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优先保障民生。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增加民生福祉,加快民生幸福城市建设。市本级财政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九类重点民生支出约548.6亿元(含基建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3亿元,占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2.2%,比上年预算提高7.5个百分点。安排教育支出134.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4亿元,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积极落实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的政策,加快建设普惠制幼儿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亿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少儿、大学生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4.4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亿元,继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发展。继续对市民乘坐公交实行深圳通刷卡补贴、燃油补贴、优惠群体乘车补贴等,同时由于油价上涨以及增加新能源公交车,市本级安排公共交通补贴3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亿元。
二是着力稳定增长。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保持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安排政府基建支出21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亿元,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安排支持商贸、会展、外经贸发展等资金11.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亿元,继续落实各项扩大内需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和拓展海外市场,提升经贸发展质量。安排出口退税地方负担资金67亿元,较上年增加2亿元,落实各项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贸出口结构,促进内外贸均衡发展。
三是全面促进转型。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科技研发、产业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和“孔雀计划”等支持自主创新和吸引人才投入约5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亿元,夯实自主创新基础,广聚创新能源,构筑人才发展高地,努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突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排金融、物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等支持重点产业资金约30亿元,巩固和发展支柱产业,支持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努力打造“美丽深圳”。突出环境改善,安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和农林水等领域支出约204.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亿元,加大空气和水环境治理力度,全力支持打造一流城市绿化,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突出节能减排,安排支持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资金1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亿元,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的各项任务,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大力推动节能降耗,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五是严控一般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不断强化预算约束。2013年,除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有关法定增长支出以及新增机构人员等刚性增支事项予以保障外,各预算单位新增的经费需求,原则上均在上年经费规模中消化解决。同时,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并实施动态监管和规模总控。严格控制在深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庆典、论坛和研讨会等节会活动,大力压缩差旅、会议、文件等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装修,以及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
市本级各项预算收支安排的详细情况,已在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预算草案中具体反映。
五、关于2013年的财政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突出主题主线,进一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功能,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加强收入征管和税源涵养,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密切跟踪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加强对主体税种及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巩固主体税源,培育后续财源,优化收入来源结构。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应收尽收,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不断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
(二)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文化建设水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基本、可持续”,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因居民属性或区域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异,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
(三)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促进投资、消费和出口增长中的职能作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增长机制,支持优化外贸结构,完善扩大内需政策,促进国内国际市场协调发展。创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积极推进项目库管理模式,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控制预算追加,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大力压缩差旅、会议、文件等费用支出,继续严控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
(五)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质量水平。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管理。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运行跟踪、评价管理等综合体系。开展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整合产业资金和专项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完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工作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
(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部门的行政执行力。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进一步探索提高财政政策、民生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增强财政干部大局观念、创新观念和服务观念。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财政干部思想教育,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业务精良、奋发有为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13年我市财政预算收支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始终坚持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