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吉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紧紧围绕加快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心任务,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统筹推进“三化”,着力实施“三动”战略,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富民工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
1、全省财政收入
2012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0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比上年增加191.2亿元,增长22.5%(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级收入,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910.2亿元,增长17.9%)。其中,增值税收入102.7亿元,完成预算的93.3%,增长10.7%;营业税收入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89%,增长15.2%;企业所得税收入1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增长22.8%;个人所得税收入26.8亿元,完成预算的91%,下降9%(主要是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7.2%,增长19.8%。
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041.3亿元,加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47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06.9亿元,全省财政收入总计2801.4亿元。
2、全省财政支出
2012年,全省财政支出2471.2亿元,完成预算的90.7%(主要是不属于吉林省预算正常安排范围内的部分中央专款下拨较晚,当年未能拨付),比上年增加269.5亿元,增长1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4亿元,完成预算的94.1%,增长7.8%;公共安全支出135.7亿元,完成预算的93.2%,增长14.2%;教育支出451.1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增长41%(主要是落实国家和省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要求,提高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增加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25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增长1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5亿元,完成预算的92.6%,增长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增长1.7%(主要是企业关闭破产国家补助资金等下达较晚,当年未能支出);医疗卫生支出160.4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增长11.5%;节能环保支出113.8亿元,完成预算的74.7%,增长11.2%;农林水事务支出291.3亿元,完成预算的91.8%,增长14%。
2012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55.1亿元。主要是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一次性增收因素较多等。对当年超收收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安排当年民生等方面支出53.9亿元。其中:(1)用于校舍、操场维修及教学设备更新改造等教育方面支出20.9亿元;(2)用于暖房子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4亿元;(3)用于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文化站等医疗卫生及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支出3.9亿元;(4)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光电子等新兴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支出1.5亿元;(5)用于偿还项目贷款本息支出12.6亿元;(6)用于治安防控和维稳等方面支出4.6亿元。
2012年,全省安排总预备费19.6亿元。动用情况是:(1)用于台风倒伏玉米救灾保粮,以及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中新吉林食品区建设等农业生产方面支出2.7亿元;(2)用于建设应急处突治安卡点、查办大要案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支出3.3亿元;(3)用于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科技、文化投入等支出3.1亿元;(4)用于改制国有企业补缴社会保险、城乡低收入群体救助、特困职工生活救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支出3.4亿元;(5)用于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体系等建设支出1.6亿元;(6)用于热电联产企业采暖供热补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3.1亿元;(7)用于长白山机场扩建、偿还政府性债务等支出2.4亿元。
全省财政支出2471.2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329.9亿元,全省财政支出总计2801.1亿元。
3、省本级财政收支
收入:2012年,省本级财政收入23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增加38亿元,增长19.4%。其中,增值税收入37.8亿元,完成预算的96.7%,增长12.2%;营业税收入95.7亿元,完成预算的96.2%,增长15.5%;企业所得税收入3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增长23.2%;个人所得税收入8亿元,完成预算的92.2%,下降7.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5亿元,完成预算的139.8%,增长53.4%(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等收费收入增加较多)。
省本级财政收入233.3亿元,加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1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1472.2亿元,上年结余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10.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8.8亿元,省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965.9亿元。
支出:2012年,省本级财政支出546.5亿元,完成预算的82.4%,比上年增加26.2亿元,增长5%(主要是今年将部分省补助市县项目支出,改由市县列支,使省级支出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亿元,完成预算的91.2%,增长13.6%(主要是调整省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增加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6.1亿元,完成预算的84.2%,下降4.6%(主要是将原在省级统一采购的政法装备支出改由市县列支);教育支出89.1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增长29.4%;科学技术支出9.1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1亿元,完成预算的94.4%,增长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亿元,完成预算的58.8%,下降0.5%(主要是企业关闭破产国家补助资金下达较晚,在省级形成结转下年支出);医疗卫生支出15.6亿元,完成预算的86%,下降4.1%(主要是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次性专项集中支出数额较大);农林水事务支出104.7亿元,完成预算的91%,增长19.5%。
省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6.4亿元。动用情况是:(1)用于台风倒伏玉米救灾保粮,以及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中新吉林食品区建设等农业生产方面支出1.9亿元;(2)用于建设治安卡点、安保维稳处突等支出1.7亿元;(3)用于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建设支出0.8亿元;(4)用于热电联产企业采暖供热补贴支出1亿元;(5)用于长白山机场扩建、长春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亿元。
省本级财政支出546.5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419.3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965.8亿元。
4、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2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与财政支出总计相抵,结余3624万元。其中,省本级结余1186万元,市县结余243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2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516.7亿元,完成预算的82.8%,下降16.2%(主要是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出让面积同比减少较多,与土地有关的各项基金收入大幅下降,下同)。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6.7亿元,完成预算的78.9%,下降21.9%。全省基金预算支出490.2亿元,完成预算的60.7%,下降15.6%(主要是基金收入减少,用收入安排的基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1.5亿元,完成预算的61.8%,下降20.7%。
2、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2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110.3亿元,完成预算的93.1%,下降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9亿元,下降45.5%。省级基金预算支出44.7亿元,完成预算的32.4%,增长35.8%。基金支出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西部土地开发整理等部分专款专用的大项目资金,受施工进度影响,当年未形成支出;基金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转移支付增加较多。
3、平衡情况。2012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516.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93.1亿元,收入总计809.8亿元。全省基金预算支出490.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4亿元,支出总计494.2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15.6亿元,其中,省本级93.4亿元,市县222.2亿元。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税费负担40.6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全省财政用于支持经济发展方面的资金达到887.6亿元,比上年增加103.5亿元,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1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铁路、公路、机场、水利、暖房子、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投资拉动、扩大内需、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完善支持方式,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探索运用股权投入、债权投入、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制定了《吉林省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选择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开展了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改革试点。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就业,筹措拨付资金30.3亿元,支持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就业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措拨付资金118.5亿元,保证了企业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月人均标准由1186元提高到1370元;筹措拨付资金43.1亿元,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由月人均221元和年人均1144元分别提高到243元和1259元;筹措拨付资金18亿元,确保了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及时足额发放;筹措拨付资金22.6亿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资金150.3亿元,开展“八路安居”等保障性住房和“暖房子”工程建设,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筹措拨付资金8.2亿元,解决了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筹措拨付资金133.1亿元,重点用于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开展节水增粮行动等。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筹措拨付资金107.6亿元,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增产技术补贴、农业保险等补贴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筹措拨付资金5.6亿元,用于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拉动农村消费42.1亿元。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措拨付资金13.1亿元,支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全省48个县(市、区)开展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金融机构全年发放贷款61亿元,36.2万农户受益。
(四)注重统筹兼顾,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完成国家核定的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目标任务,筹措拨付资金451.1亿元,落实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化解高校债务和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建立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财政奖补机制,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农村薄弱校改造和中小学操场改造等。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拨付资金60.8亿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00元,分别提高到240元和251元,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改革。支持科技创新,筹措拨付资金6亿元,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和建立完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等。支持公益文化事业,筹措拨付资金47.5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送戏下乡、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和开展“全民阅读”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扶持和培育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五)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省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扩大到50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范围,省级选择9项专项资金和74个部门项目支出开展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各市县积极开展试点,初步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省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积极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电子信息系统集中监管有关工作,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动态监控。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上报人代会审查的财政总预算,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等内容外,省级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
总的看,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当前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受经济增速放缓、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调整经济结构、保障改善民生等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任务更加繁重;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一些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偿还高峰期,各级政府偿债压力较大;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预算安排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机遇,也面临许多困难和压力。一方面,吉林省着力实施扩大内需和投资拉动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服务业跨越升级,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全省经济将保持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财政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国家重点战略实施区的支持力度,吉林省发展也面临新的机遇。另一方面,继续实施提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减收因素较多。同时,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支持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法定增长要求,提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优抚对象、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等,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2013年吉林省财政预算安排遵循的原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科技、节能环保以及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述原则,编制了2013年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
1、全省财政收入
2013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1197.4亿元,比上年增加156.1亿元,增长15%。其中:增值税收入114亿元,增长11%;营业税收入263.9亿元,增长21%;企业所得税收入129.2亿元,增长16.2%;个人所得税收入32.5亿元,增长20.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3.2亿元,增长8%。
2、全省财政支出
2013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197.4亿元,加上预计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05亿元,全省财政收入总计2402.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和调出资金等66.6亿元,全省财政支出安排2335.8亿元,增长10.5%(不包括上年结余和执行中国家追加的一次性专项补助,下同)。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6亿元,增长7%;公共安全支出130.7亿元,增长9.5%;教育支出413.8亿元,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28.6亿元,增长20%(主要是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加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1亿元,增长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亿元,增长11%;医疗卫生支出150.7亿元,增长12%;节能环保支出98.9亿元,增长10.5%;农林水事务支出307.2亿元,增长11.5%;预备费23.4亿元,按当年支出的1%安排。
3、省本级财政收支
2013年,省本级财政收入计划268.3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增长15%。其中:增值税收入41.9亿元,增长11%;营业税收入113.2亿元,增长18.3%;企业所得税收入43.1亿元,增长16%;个人所得税收入9.6亿元,增长2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6亿元,增长0.8%。
省本级财政收入268.3亿元,加上预计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51.3亿元,省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519.6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支出、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还本、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和补助市县支出等756.1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安排763.5亿元,增长7.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亿元,增长5.6%;公共安全支出33.3亿元,增长16.4%;教育支出106.2亿元,增长10.3%;科学技术支出14.5亿元,增长2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亿元,增长8.8%;医疗卫生支出41.5亿元,增长10.5%;农林水事务支出140亿元,增长12.3%;预备费7.6亿元,按省本级当年支出的1%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基金预算收支。2013年,全省基金收入计划538.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414.7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324.7亿元,全省基金收入总计为863.6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等转移性支出354.7亿元,全省基金支出安排508.9亿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4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0.1亿元。
2、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2013年,省本级基金收入计划1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53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余93.4亿元,省本级基金收入总计为208.4亿元,扣除补助市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转移性支出160.3亿元,省本级基金支出安排48.1亿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9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7.1亿元。
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预算任务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策资金引导,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积极争取财政部增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鼓励设立引导基金,更多地运用股权投资、贴息、以奖代补等激励性方式安排项目投资,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好财税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二是突出支持重点。认真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企业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利用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大力支持扩大内需、投资拉动、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公路、铁路、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提高公共供给能力,改善经济发展的基础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大清费减负工作力度,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一是支持教育加快发展。统一城市、县级市所在地和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装备等。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师资水平。二是促进创业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支持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继续安排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推动全民创业。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四是支持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认真落实相关税费扶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暖房子”工程、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同时,继续大力支持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保障政法、信访、应急、安全生产等方面资金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支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节水增粮行动,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扶持企业提高育种能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高光效”耕作等重大农业增产技术,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二是落实强农惠农补贴。健全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方面资金的管理,健全完善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办法,深入开展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加大财政扶贫开发力度,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启动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一是保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增强经济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培植后续财源。同时,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二是坚持勤俭办事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倾斜财力,全力保障教育、“三农”、科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重点支出需要。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强化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加快基金支出项目库建设,提高基金预算年初到位率。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断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和审批,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政府性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继续扩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范围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和使用效益。五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做好财政“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3年预算任务繁重艰巨。我们要在吉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为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