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校服采购招标被指“设局” 政府初衷难行
福州讯 有人说:“校服是校园文化的载体 、集体归属的标志、自律自重的尊严、平等相处的约定。”,同时,校服还可以减轻家长对学生服装上的投入,然而,新学期又要开始的福州中小学生家长却为学生校服的价格感到郁闷。
“福州的校服为什么每套比别的地区高出几十元,我们学生家长凭什么要为高价校服埋单?”福州群众小学的学生家长刘先生对福州的高价校服表示不解。记者调查发现,福州校服的“高价”问题事出有因,其中最大的疑问就是校服采购招标问题。
“参加投标根本中不了标,不参加又将面临着保证金被没收的风险,福州市教育局的学生装采购招标简直是在设局戏弄我们,让我们陷入两难境地!”近日,获得福州中小学学生装定点服务项目入围资格的企业代表卓小剑先生(化名),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讲述了他参加福州市中小学学生装(校服)招标采购时遭遇的种种怪事。
校服采购腐败案发 市政府会议旨破垄断
“厦门育新、福建海峡、广西百裕……等5家企业获得福州市中小学学生装定点服务项目入围资格。”这是福建省教育招标中心于2011年6月3日发布的中标公告,得到消息的卓小剑异常兴奋,这意味着他有机会拿到福州市教育局校服生产的订单。然而,在接下来第二轮招标的过程及结果却让他们大跌眼镜,所谓的“入围”实际上成了“陪衬”。
据知情人士透露,基于福州市教育局原生产站站长卞金光,因与多年来独家经营福州学生校服的福州波泼时尚服饰开发公司(2010年9月26日更名为“福建海峡服装有限公司”)大搞权钱交易,致其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一案被通报后,2010年年底,福州市人民政府为打破福州学生校服独家经营的状况,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今后福州市学生校服采购一律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于是,福州市教育局将2011年新一轮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先进行全市学生着装生产入围企业的招标,选出符合条件的5家企业作为入围企业;二是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本辖区学生着装定点生产企业的招标工作,市直属校的学生着装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2011年4月,省教育招标采购中心受福州市教育局教育中心委托,对福州市中小学生学生装定点服务项目入围资格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标书第二章第9条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假若其成为入围资格供应商,其将无条件参加后续福州市市直属学校和各县(市)区中小学学生装定点生产采购项目的投标。”同时标书还规定,取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先向福州市教育局教育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再与福州市教育局教育中心签订履约保证书。
经严格审查,省教育招标中心于6月3日公布了中标结果,确定厦门育新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海峡服装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百裕实业有限公司、永康市希望之星校园服装有限公司、福建木村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共5家企业获得入围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这5家企业必须参加福州市教育局后续进行的学生装招标工作,否则教育局有权没收入围企业的履约保证金。
招标门槛被指量身订做 “老熟人”报价精准中标
受福州市教育局委托,2011年7月省教育招标中心对福州市市直属学校2011年中小学生学生装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实为第二轮招标),入围企业都参加了这次投标。标书设置的条件相对于第一轮入围资格招标的内容显得更加苛刻,在项目承担能力方面,规定了对“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校服生产期间对城乡低保、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捐赠的情况”、“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信誉证明”、“根据投标人在福州地区所设生产基地面积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这些被怀疑为很有针对性的条件,起初并没有引起竞标企业的特别注意。
更重要的是,第二轮招标设置了报价评分,报价分的分值占到总分的40%。报价部分评分是这样设置的,首先是由福州市教育局委托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学生装的24个款式定出基准价和最高限价,然后由竞标人对每个款式进行报价;竞标人对24个款式的报价只要有7个超出最高限价的,则这40%的分数为0分;如果报价高出或低于基准价1%以上的,则扣除相应的分数,偏离的数字越大则被扣的分数就越多;而报价等于基准价和在偏离基准价±1%以内的,则得满分。
经过评标,省教育招标中心于8月16日对招标结果进行公告:福建海峡服装有限公司以2700元生产24套学生装的条件取得了为期三年的中标资格。中标结果出来后,各竞标企业的报价也随即被公布。
“真是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所有竞标企业的报价,只有海峡公司报得八九不离十,其他公司所报的价格与教育局公布的基准价相差甚远,这让我们产生了很大的疑问。”卓小剑对海峡公司如此精准的报价感到十分惊讶。
记者查阅《开标一览表》发现,海峡公司对每个款式的报价都非常精准。如“小学制服类夏装(男)款式”:“权威部门的基准价”为69元,广西百裕报价55元相差14元、希望之星报价58元相差11元、而海峡公司报价70元仅相差1元;“初中运动服类春秋装(女)”款式:基准价为116元,广西百裕报78元相差38元、希望之星报80元相差36元、而海峡公司报115元也仅相差1元。海峡公司报价偏离最大的一项是“初中制服类春秋装(女)”,其基准价为191元,海峡公司报180元相差11元,其偏离基准价0.576%;而广西百裕报134元相差57元,偏离基准价达2.98%;希望之星报145元相差46元,偏离基准价2.4%。数据表明,海峡公司对24个款式的所有报价,与基准价偏离最大的是0.576%,也就是都控制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1%之内,因此海峡公司有绝对的优势拿到了这个报价评分项目的满分,即40%的分数;而其他竞标人在所有的24个款式的报价上则没有一项是控制在1%之内的,这与海峡公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个报价数据出来后让其他入围企业感到诧异,置疑声接踵而来。“我们认为这是相关人员暗箱操作的结果,肯定有人在开标前将基准价透露给了海峡公司,我们的报价都偏离1%以上,而海峡的报价则没有一项达到1%的”卓小剑对这个结果十分愤慨。
关于基准价是否被透露问题,省教育招标中心和市教育局均称,这个基准价是由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证中心将基准价送过来时都是密封的,直到开标那一刻招标公司才当着所有专家和监督人员的面将其启封,他们在那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些数据。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的经办人焦文雄告诉记者,他们对这些数据处理向来都是非常保密的,价格认证中心是绝对不可能将这些其泄露出去。究竟海峡公司是从哪里得到这么精准的数字?记者不得而知。
“我们感觉被福州市教育局戏弄了,这些招标的条件似乎是为海峡公司量身订做的,比如‘近三年来在校服生产期间对城乡低保、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捐赠、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在福州地区所设生产基地面积’等条款,捐赠与生产校服有关系吗?为什么指定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而不是2008年或是2010年呢?”卓小剑对招标条款的设定十分不解。
同时,记者发现,从2008年福州波泼服饰公司取得福州市学生校服生产中标资格以来,其评标出现的七位专家当中,固定的专家就有三位,他们分别是吴金土、陈雪清和缪养英。其中吴金土是福州市服装协会会长,据说与海峡公司关系甚密,他曾经出席过海峡公司连江生产厂房的落成庆典,;另据福州市教育局一负责人说,其实吴金土是该局的代表,他是代表采购方参加评标的。
关于每次评标都出现三位固定的评标专家的问题,省教育招标中心的杨副主任称,他们对评标专家的邀请都是从电脑上随机抽取的,现场都会有监督人员进行监督,但有时会出现被邀请的专家由于某种原因来不了,也就只能再重新抽,抽到规定的专家人数为止。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六条:“建立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法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五百人;(二)专业分类合理并能够满足评标的基本要求;(三)各专业分库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五十人。”就是按照分库专家不少于五十人来算,每次都能抽到三位相同的专家也实属不易。
据教育系统知情人透露,中标人福建海峡服装有限公司实际上就是多年来垄断经营福州市学生装的企业,即与福州市教育局原生产站站长卞金光大搞权钱交易案发的涉案企业。
据调查,福建海峡服装有限公司的前身就是福州波泼时尚服饰开发有限公司,其名称的变更是在2010年9月26日才进行的;其法人代表于当年7月14日由郭淑英变更为王剑华,8月24日,郭淑英改任公司执行董事、王剑华任总经理。多年来,不管是波泼公司还是郭淑英,都是福州市教育系统的“老熟人”了。
其他竞标人拒绝作陪衬 “单一来源”“老熟人”包揽大单
卓小剑及其他入围企业觉得被福州市教育局愚弄后,进而对由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第三轮招标持观望态度。
2011年11月,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马尾区和连江县四个教育局共同委托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对该辖区中小学学生装定点服务采购进行招标。相对于入围资格招标和上一次招标(市直属中小学校服招标),本次设定了更加苛刻的条件。
比如在入围招标时根本没有对投标人有纳税额的要求,然而在这轮招标当中投标人的纳税额成了非常重要的项目。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2008年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纳税总额小于100万元的不得分、纳税总额在100—200万元的得1分、200—300万元的得3分、300万元以上的得满分5分。据了解,在所有入围企业当中,只有海峡公司的纳税总额超过300万元。
在捐赠方面,上一次规定:捐赠5—10万元的得1分,10—20万元的得2分,20万以上的得3分;而这次却被调整为:捐赠少于10万元的不得分,10—50万元的得1分,50—150万元的得3分,150万元以上的得5分。这让其他入围竞标者感到莫明其妙。
在注册资金方面,这次招标否决了入围资格审查时500万元既得满分的条件,作了重新评分规定:注册资金少于600万元的不得分,600—1000万元得1分,大于1000万元得2分。工商登记资料表明,海峡公司的注册资金为2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达1200万元以上,这个加分条件的用意显而易见。
更离谱的是,这次招标在产能保证条件规定:投标人在福州地区所设生产基地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不得分(入围招标时规定5000平方米既得满分),5000—8000平方米得2分,8000—11000平方米得4分,大于11000平方米的得6分,生产办公场所属于投标人自己房产权的加3分。这条规定的学问可大了,据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入围企业当中,在福州地区生产面积超过11000平方米且产权属自己的只有海峡公司一家,该公司在连江县敖江开发区建有占地26亩的厂房。
“看到标书上的这些条件,除了海峡公司以外,还有哪家入围企业能够达到的呢?我们去投就等于是陪衬,哪有中标的可能呀!”卓小剑拿着这份标书表现得很无奈。这个招标公告发出后,除了海峡公司外,别的入围企业连报名参加都不想去了。由于投标人不足三家,12月2日,华闽公司宣布本次流标。
12月7日,华闽公司以同样的条件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并规定了最高限价为2689元。招标公告发布后直至12月27日,因没有其他入围企业报名参加投标而再次流标。但出乎意料的是,就在第二次流标后的第二天——12月28日,海峡公司被当作“单一来源”成为这次招标的中标人,中标价为最高限价的2689元。就这样,海峡公司如愿以偿地成了这两次招投标的赢家。
关于这些招标条件的设置,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陈联亮总经理告诉记者:“这些招标条件和方式都是由委托方(即采购方教育局)来设定的,招标代理公司仅仅起到中介的作用,如果有责任由招标公司来承担,我们感到很冤屈。”
“单一来源采购” 被指质疑
那么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马尾区和连江县四个教育局在中小学学生装采购的招标过程中,因招标代理公司制定苛刻条件而遭遇两次流标后,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是否合法呢?法学专家告诉记者,我国对“单一来源采购”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但此“单一来源”采购根本就没有经过福州市有关部门的审批。
华闽招标代理公司的牛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本次招标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的。但记者查阅了该《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为:“招标方式已经核准的项目,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经原核准机关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招标方式;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调整招标方式。”该规定仅提到“由招标人自行决定调整招标方式”,并没有规定可以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法》同时规定,单一来源采购,首先要由采购人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和依据,书面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达书面批复意见;然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提交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谈判邀请书,提供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组建谈判小组,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书面指派一名人员担任,采购人的监察代表或相关部门代表随同列席;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与供应商谈判,采购小组确认采购成交,出具成交报告;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然而,华闽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并没有履行任何报批手续,仅在流标后的第二天就以“单一来源”为由确定海峡公司为中标人,这显然不符合我国《采购法》之相关规定。校服高价有“理由” 垄断难破缘何在?
据知情况人士透露,海峡公司之所以能一直垄断福州市中小学校服市场,是因为其原法人代表、现执行董事郭淑英与教育系统关系甚好;就在这次福州校服招标期间,其通过各种关系拉拢各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不择手段地套上关系,以达到让自己中标的目的;同时,海峡公司还与相关负责人达成默契,倘若让其中标,承诺每套校服将给教育局3元的回扣。关于这3元的回扣问题,福州市教育局一负责人表示,以前确实存在教育局吃回扣的现象,但现在市教育局是已经没有了,至于个别基层教育局是否仍然存在吃回扣的问题,市教育局就不敢保证了。那么福州市的中小学校服价格是否正常呢?据了解,福州的校服与福建省其它地区相比,在同等条件下平均每套高出近30元,有的甚至高出50元;如“高中运动服类春秋装”,福建漳州地区的中标价为70元,而福州地区则高达120元。
就这样,福州市近百万位中小学生家长,均要为“高价”校服埋单。对于这个价格,福州市教育局教育中心方铭主任说:“我认为我们福州的校服招标工作更先进更科学更合理,这个价格是我们将未来三年的物价波动都计算进去了,这样才能避免生产商偷工减料而确保校服的质量。”目前,福州市十三个县(市)区的校服招标工作已接近尾声,除未开展招标工作的两个县区外,所有已经开标的十一个县区的中标人均为海峡公司。因此,海峡公司再一次名正言顺地“垄断”了福州市的学生校服经营。在这之前,尽管福州市人民政府为打破福州学生校服独家经营的状况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到最后仍然没有改变福州市校服垄断经营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