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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符合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09-01 11:19: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会前特刊

   原标题: 物有所值符合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

    编者按 "物有所值"本义是指通过评估每一次采购的成本和收益,使每一项支出都获得最好的结果。这个结果既是指采购标的物本身的价值,更是指其使用价值,绝不能陷入"一分钱一分货"的狭隘思维之中。

    如何理解"从注重节支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怎样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效果?今综合业内人士对这两个问题的见解,以飨读者。

    观点1  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内涵是:既定的采购资金实现最大化或尽可能高的效益,或者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实现最大社会总效益,包括用户效益及用户之外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政府采购如果单纯为了节支,往往就会牺牲相关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因为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可能高于一般产品,部分国产产品在价格、质量、技术指标方面可能不如进口产品优越。这就会导致采购活动狭义效益与政策功能之间的冲突,需要寻求目标之间的平衡点,并采取相应的举措。

    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牵涉很多部门,如果没有操作性强的标准,简单地解释"物有所值",大多数供应商会认为这是采购人选择自己中意供应商的最好托辞。因此,有关部门要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使用效益全过程评价体系,将各项工作及责任落实到人,力求项目全生命周期使用效益最大化。

    采购需求一般由使用单位提出,需求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采购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技术参数有针对性,难以货比三家,甚至使用单位直接让供应商撰写。技术参数应该向社会公布,让供货商互相监督。有些操作机构在采购前请专家集中审核用户需求,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最根本的还是要落实使用单位对资金使用效益的责任,也就是对项目全生命周期使用效益的责任,提高用户需求质量。

    观点2  综合评价多种效益

    "物有所值"应该是对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其中:采购标的直接购置成本、采购业务成本以及采购规模等,属于经济效益评价;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政策制度等,是政治效益评价;保护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维护社会秩序等,则是社会效益评价。

    技术指标是衡量"物有所值"的重要依据。如果A公司生产的产品投入与产出符合或接近国家标准,B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相差较大,则说明A公司的产品在技术性能、节能环保等方面优于B公司。采购文件要把企业的生产要素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确保最终采购的产品在技术上处于领先。

    核心技术也是判断"物有所值"的重要因素。每一种产品都有核心技术,它既是产品的技术平台,也是基本竞争力,可以有效降低产品开发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观点3  避免超需求采购

    对"物有所值"要一分为二看待,字面上是指采购的产品应该符合其价值,物尽其用,在节约资金的前提下,更加看重产品质量,甚至在采购某些特殊产品或服务时,为了保证质量而对价格要求适当放宽,即从注重价格到注重性价比。

    同时,要求采购人更加精准地把控将要采购的产品,保证产品对自己来说"物有所值",避免出现产品或服务超出基本需求,从而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并给公众带来负面影响。

    通常情况下,采购人对采购产品的需求是多样化的,代理机构应该把从注重节支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看作政策风向标,组织采购活动时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并积极与采购人沟通,明确采购人对所采购产品或服务的详细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文件。

    观点4  与节支防腐不矛盾

    政府采购追求"物有所值"适应了改革发展需要,对单纯为了节支而寻求低价中标行为有很好的修正作用,同时与节支防腐并不矛盾,关键是要更好地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职能作用,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

    首先,节支防腐是政府采购的基本目标。节约资金和预防腐败是制度设计目标之一,多年来的发展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在这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重程序规范,推进公开透明和标准化操作,都是为了预防腐败;强化预算约束,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推动充分竞争,都会带来采购资金节约。

    但是,节约资金应该是政府采购的产出物和副产品,不能为了节支而节支,尤其是在预算编制越来越科学、规范、细化的情况下,不应再把节支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不能单纯为了节支而过分依赖和倾向于低价中标的评审方法。

    其次,"物有所值"强调的是一种价值取向。在制度目标上实现从节支防腐向"物有所值"转变,有利于推动政府采购评审环节更加科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需求,有利于引导产品质量和服务导向,有利于引导采购观念更新,回击少数人对政府采购"质次价高"的成见。

    政府采购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自推行之日起就开始发挥多重目标作用,最主要的是落实政策功能,促进引导产业方向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例如扶持中小企业、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鼓励购买"国货"等。确立"物有所值"的目标,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功能,不是弱化而是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从注重节支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不是不需要节支防腐,而是要在程序规范的基础上侧重结果评价,推进多元目标有机结合,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和实现采购产品最优性价比,让节支防腐水到渠成。(文字整理/张斌伟)

    观点精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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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凤根:节支防腐与实现"物有所值"并不矛盾,目前大部分项目都能采购到"物有所值"的产品或服务。采购实践中两者都要兼顾,并实现内部平衡。

A4-1

    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处长薛亚省:实现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就目前而言,除了参与和顺应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外,需要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各方共同探索、共同努力。

A4-6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蔺华藏:政府采购追求"物有所值",要从预算和配置标准入手。一是提高预算的精准性,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二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预算定额,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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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琚良太:实现"四个转变",以"物有所值"为例,规范和效率依然很重要,同时配套好相应的制度,不能让一些单位或部门借"物有所值"为高价采购提供保护伞,为腐败披上美丽的外衣。

A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兰香:政府采购改革初期目标,是让大家认识并参与政府采购,这一过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现在提出"物有所值",体现的是国家宏观目标和行业主导方向,转变观念很重要,制度也要与时俱进。

A4-2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李有定:政府采购"物有所值"主要是衡量采购物品的性价比,能充分为采购人所用,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政府采购在扩面增量中进一步提升质量、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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