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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管:创新理念 从重过程转到结果导向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于:2014-09-01 10:49: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会前特刊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强调,打赢财税改革这场硬仗,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做到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顶层设计,突出的是理论体系建设和规范统一原则;摸着石头过河,则强调基层在具体问题上探索路径,创新理念。

    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上探索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的路径,正是加强顶层设计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为何要把结果导向作为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突破口?去年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将目前业界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规范与效率的目标远未实现;二是高价采购与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并存;三是监管需要与监管能力出现新的矛盾;四是采购扶持政策与公平竞争原则难于平衡;五是人员素质与采购专业化要求不相适应。这五个问题从政府采购监管的角度来看,一言以蔽之,就是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必须解决程序空转、效率低下、无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等现实问题。监管方式转变为结果导向,可谓切中肯綮,牵一发而动全身。

    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各级主管部门和采购人创新理念,敢于打破旧有的条条框框,敢于摸着石头过河。

    在监管理念上,要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向,提升监管效能。具体来说,监管重心由节支防腐转向对采购需求的管理和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监管手段须减少行政干预,转向善于利用市场进行调控;监管流程由偏重形式上的程序合法向重视实际采购结果转变;监管队伍由"行政化"转向"专业化"、"职业化"。

    在简化审批程序上,服从服务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这一目标,按照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和效率要求,细化区分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研究和探索简化审批程序的各种办法和途径。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专用设备和购买公共服务等难以明确需求的项目,提倡从制度上明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采购。

    在信息公开上,不搞"犹抱琵琶半遮面",要强制性公开采购项目的预算情况、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完整、规范披露,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阳光采购"理念真正落实到位。

    在监督检查上,完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机制,尤其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完善相关信息记录,为审计部门以采购合同为起点倒追采购过程的纵向审计提供基础。

    在采购评价体系上,改变以前偏重对形式、过程评价的做法,结合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逐步建立采购结果评价制度,设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

    目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已经非常明确,但在具体的采购实践中,还需要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各级财政部门在创新理念、践行结果导向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例如,河南开展"预算管理年"、"效益提升年"等主题年系列活动;山东为破解执行环节拖延难题推出预采购制度,为减少审批环节实行直通车制度;福建、深圳针对进口产品出台的清单目录制度等。

    这些创新举措重在解决具体问题,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丰富了科学监管的内涵,为健全政府采购监管理论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事业未有竟时,创新永无尽头。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召开在即,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聚集一堂,围绕如何实现从注重过程控制到结果导向这个重要的改革突破口,碰撞思想,交流经验,必将在提升监管效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收获丰硕的成果,形成系统的、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理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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