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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机构试点自带“医院”

作者:陈斯 发布于:2014-08-29 08:07:59 来源:法制晚报

 图为记者在试点医养结合的梨园老年公寓看到,社区医生正上门为老人们进行身体常规检查 摄/法制晚报记者 林晖

  图为记者在试点医养结合的梨园老年公寓看到,社区医生正上门为老人们进行身体常规检查 摄/法制晚报记者 林晖

  养老机构 试点自带“医院” 

  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联手 设有专门办公室 上门进行医护服务 2015年底前 将全部具备医疗条件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着急,医生上门就给我看了。”年近80的李大妈住在通州区梨园老年公寓,这里腾出了四间办公室给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除了为社区病人忙活,还可以“零距离”地为这家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护服务。这也是本市正在养老机构中大力推广的“医养结合”的形式之一。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等9个委办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2015年底前,北京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将通过独立设置、配套设置或协议合作的方式,全部具备医疗条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记者从通州区民政局了解到,8月起,该区17家养老机构试点医养结合,这也是继今年5月份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确定东城、西城为医养结合试点区县之后的第三个试点区县。目前这17家养老机构中,共有1543名老年人入住。每家养老机构都要提供不低于40平方米的房屋,为老年人建设医疗分支机构。

  通州梨园老年公寓的乐院长介绍说,养老院将自己的四间办公室免费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站,帮助医疗机构解决了场地问题;同时,养老院也具备医疗和医保条件,可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疾病治疗、大病康复等医疗服务。“有的老年人腿脚不方便,医生走两步就可以上门服务了,非常迅速。”

  不过,她也建议,今后在推广医养结合时,医疗机构应当设有人员全职服务于老年人,对医疗服务进行完善。“老年人的需求是全天24小时的,但社区的医疗机构可能晚上、节假日没有人值班。”

  图为记者在试点医养结合的梨园老年公寓看到,社区医生正上门为老人们进行身体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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