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办人泄露中标信息收受他人"感谢费"11万余元获刑
作者:周勇 发布于:2014-08-06 08:17:10 来源:正义网
原标题:招标办人泄露中标信息收受他人"感谢费"11万余元获刑
正义网宿迁8月5日讯(通讯员 周勇)作为招投标办公室信息处工作人员,为了给同事面子,利用负责抽取评委工作便利,帮助同事的朋友在工程招标中获得信息中标,并收受他人“感谢费”。近日,经江苏宿迁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麻军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麻军,现年30岁,案发前任宿迁市招投标办公室信息处办事员,在2012年5月,市区某办公楼外墙设计发布招标公告,麻军的同事刘叶找到他帮忙,称自己一个朋友董月想做这工程,能否帮忙告知评委专家名单,麻军当时表示先看看再说。半个月后,工程将开标,董月又找到麻军希望给予帮忙,麻军将几名可能参加的评委专家名单提供给董月,后董月工程中标。事后,表示感谢董月送给麻军感谢费11.5万元。
被告人麻军在侦查阶段,认罪态度较好,能够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且揭发他人犯罪并查证属实,属立功表现,依法减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