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补贴中小企业融资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7-07 13:31: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贴息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具体标准为:从2014年起,对成功参与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中小企业,由自治区财政按各企业实际发行金额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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