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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厅:建立政法机关装备三项管理制度

作者:陕西 发布于:2014-06-23 08:21:13 来源:陕西财政厅

  日前,我省出台政法机关装备预算评审、资金管理和采购等3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促进政法机关装备尽快落实到位,提高政法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法机关履行职责需要。

  目前全省已建立市县政法机关装备配备基础数据库,此次出台的《陕西省市县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县装备项目经省财政批复后,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定进行,采购资金直接拨付至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得拨付政法机关。《省级政法机关大型装备(设备)、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预算评审规定》要求对大型装备、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进行预算评审,以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资金依据。《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省级集中采购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装备采购完成后,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发至基层政法机关的,通报批评,限定期限内配发到位。 此前我省试点实行政法机关装备预算评审制度后,陕西省30多个政法机关项目资金审减率超过20%,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使有限的政法资金用在了刀刃上。(记者: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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