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出台意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作者:吴清泉 发布于:2014-06-17 11:11:22 来源:云南日报
近日,云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提出按照“一乡一路、一村一路”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项目建设。到2015年末,全面实现乡镇通柏油或水泥路,全面完成139座“溜索改桥”建设任务;到2017年末,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达到列养标准的县乡村道全面列入列养,乡镇全面通客运班车。全省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增加、路网结构不断优化、养护管理不断增强,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升。
按照意见,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要确保通乡(镇)沥青(水泥)路按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通村硬化路按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设计建设。持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农村公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围绕重点,云南省将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云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85个县(市、区)在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外44个县(市、区)纳入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从2014年到2017年,在统筹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新增6.33亿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按每公里20万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县道每年每公里补助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补助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000元。要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高效管理使用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要共同抓好农村公路规划、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切实履行农村公路行业管理职责,落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要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评结果作为建设计划、资金补助的主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调减或取消建设计划、扣减或停拨补助资金。(记者 吴清泉)
按照意见,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要确保通乡(镇)沥青(水泥)路按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通村硬化路按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设计建设。持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农村公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围绕重点,云南省将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云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85个县(市、区)在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外44个县(市、区)纳入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从2014年到2017年,在统筹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新增6.33亿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按每公里20万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县道每年每公里补助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补助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000元。要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高效管理使用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要共同抓好农村公路规划、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切实履行农村公路行业管理职责,落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要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评结果作为建设计划、资金补助的主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调减或取消建设计划、扣减或停拨补助资金。(记者 吴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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