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政厅招标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服务
作者:谢盼盼 发布于:2014-06-16 14:20: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图为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调研社会组织。
浙江省民政厅日前发布消息,该省行政区域内13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通过招投标实现民营,涉及床位数5601张。此次浙江省从省级层面来推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如此大规模的集中招投标在全国也比较少见。
浙江省民政厅规定,此次招投标不仅面向国内,有意向的海外企业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可参与。招投标的启动,意味着浙江全面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下一步,在机构运营监管方面,除了现有的政策制度,浙江还将推出相应的配套措施。
所谓"公建民营",是指养老机构由政府出资修建,再交由社会专业团队运营的模式。实际上,"公建民营"并非新鲜事物,几年前不少地方就已有探索之举,广东、山东、天津等地都提出要试点"公建民营"。
据了解,此次浙江全省行政区域内13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通过招投标实现民营,涉及床位数超5600张。公开招投标的13家公办养老机构中,有已建成的,年份最早的是1986年建成的杭州市下城区老人公寓,也有新建的,还有正在建设的。
"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一个重要意义所在。"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政府部门要更多地转向服务监管。
在相关政策方面,无论是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还是浙江省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其核心内容都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建民营"将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提升服务品质。对于老年人来说,通过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养老服务。
"对于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力量来说,'公建民营'的模式也减轻了投入成本,因为土地包括建设这一部分成本是由政府承担。"该负责人补充说。
(谢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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