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国税“三不许”强化过程监控
作者:张梦雅 发布于:2014-06-13 17:11: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北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结束后,荆门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荆门国税采购办")积极落实会议精神,梳理相关工作,既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又对近年来自身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为今后工作厘清思路、找准方向,以更大的成绩服务税收发展。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中心、依法采购、程序运作、科学规范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连续多年在湖北省国税局和地方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荆门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启欣慰地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严把招标评标执行三道关
荆门国税采购办副主任方晴介绍,在实际工作中,他们严把"招标-评标-执行"三道程序关,确保环环相扣,堵疏防漏。"举例来说,我们会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通过市场调查,随机向多家供应商发出招标信息,尽可能让更多供应商参与竞争。对于计算机耗材、公车维修和印刷等常规项目,我们会邀请荆门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参与竞争,并在网上发布相关公告。"
荆门国税采购办副主任付金生重点介绍了该局为强化过程监控实行的"三不许"策略。即:不许单位领导及其他人员,以任何理由超越职权插手政府采购工作,排除政府采购工作的干扰性;不许超预算采购,坚持先预算、再计划、后执行的程序,排除政府采购工作的盲目性;不许擅自实施未经集体审议的重大采购事务、重大采购项目和由上级执行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消除政府采构工作的风险性。
创新举措破解衔接难题
实践证明,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坚强的组织领导、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的管理机制三者缺一不可。荆门国税采购办在这方面有自己独到的做法。"我们建立了财务、监察、技术、使用等部门组成的采购工作专班,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决策机制,切实解决了采购工作中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多个环节的衔接问题。"荆门国税采购办主任张卫宏介绍。
在完善制度建设和健全管理机制上,该局制定了《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荆门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从政府采购组织管理、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明确和规范全系统的采购行为。
"我们要求各县(市)国税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执行,同时将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考核一并纳入市局目标综合考核范畴,实行按季检查、按季点评,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事前有管理办法指导,事中有严格程序约束,事后有工作绩效评估,逐步建立起全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的管理机制。"张卫宏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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