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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级单位“十一”起公务机票政府采购

作者:李天际 发布于:2014-06-13 07:05:45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 李天际)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北京市级预算单位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公务机票政府采购,各区县预算单位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今年4月,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央预算单位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省级预算单位在2014年年底前实施,地市级及以下级预算单位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实施。这意味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出差要购买机票,需先登录一家名为“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的网站,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票。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要求市级预算单位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公务机票采购,各区县预算单位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区两级预算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公务机票购买的监督检查,将出国机票购买情况纳入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联合检查的范围。

  不过,当北青报记者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查询各航空公司航班市场票价和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公务卡注册流程等信息时,却发现该网站因升级需要,已临时停止了网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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