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申报财产不能升任正处正副厅
据新华社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
“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
上至正厅下至正处都需要申报
知名的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在整个官员财产公开“时间上不可能马上、空间上不可能全部”铺开的情况下,陕西在全省范围从新提拔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做起的尝试,有破冰意义和积极作用。
他说,这份文件向有意升迁的官员们发出了明确信号:要进步,先申报。
陕西省委《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涵盖的申报对象是“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申报清单增加车辆和银行存款
陕西省开出的拟提拔官员们需申报清单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与2006年中央出台的相关文件比较,陕西开出的这一清单新增加了车辆和银行存款两项。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解释,领导干部大部分都有车辆,是普通车还是高档车,以及与收入是否相符都需要备案。
只强调“申报”还不是“公开”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去年底曾在《人民日报》撰文透露,要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陕西印发的《意见》也特别规定了抽查核实制度。《意见》说,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在提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时,表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半年多过去,相关试点情况和规划尚未披露。而陕西此次出台的规定强调的是“申报”,离“公开”尚有距离。
原标题:陕西规定官员不申报财产 不能升任正处正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