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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政府采购探路“结果导向”改革

作者:张雨 发布于:2014-06-05 07:44:12 来源:四川日报

  5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该市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最关键的是提到了两个“转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从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向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转变;从重过程控制向重结果评价转变。

  这两个“转变”,首次出现在该市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引起了各方主体的广泛热议。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小琪分析认为:“政府采购在法律制度设计上,过于强调程序的合规性,而弱化了对需求和履约的规范,从而导致一些采购项目程序虽然合规,但采购结果公信力弱,造成了被人诟病的‘价高质次’,亟待进一步改革。”

  两个“转变”严把需求验收关

  “两个‘转变’,就是针对这一状况进行的改变,这种改变,并不是忽略程序。但程序需要注重,结果更应该注重,结果不好,程序就是空架子。”结合自己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多年的实践经验,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龚太平很有感触地说。

  一直以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将重点放在购买环节上,但是,该不该买、买什么、买多少,这些需求才是采购科学化的核心环节。“就像1个人要买车,首先是考虑有无购买必要,然后才是买什么样的车。”同理,作为政府采购的基础和关键,需求论证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效果,从需求把关—“确保必要,去除多余”,有助于减少或避免政府采购中“高价采购”的现象。

  另外,向结果评价转变,就是牢牢把住验收关。俗话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对验收环节的放松,就会使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付诸东流。《政府采购法》中规定了“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但没有明确应如何进行验收。“这就是造成‘质次’的重要原因,其实,每个项目都有诸多细节需要专业人士把关。”王小琪指出,比如学生课桌椅,若供应商采用甲醇含量偏高的材质,老师往往无法得知;几十台电脑,内部被偷换零件,单从表面上也看不出来。

  实际上,验收工作并不是量尺寸、点数量这么简单,它是对采购结果的检测和总结,也是对供应商的最终评价和认定,若流于形式,结果只能是大大损害各方利益。

  细化规则确保“转变”落实处

  “《意见》提出了两个‘转变’,但如何细化规则,让‘转变’落到实处,未来仍有漫长的路要走。”对此,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管理科科长陈颖有自己的看法。“如果3000元一台的电脑就可以满足办公需求,你要采购上万元的电脑,就该拿出合理解释。”陈颖介绍,对每个采购项目,该中心都组织人员对采购文件进行联合会审,主要审查采购文件是否全面、准确地反映了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并将文件中不合理及可能存在倾向性或限制性的技术参数逐一排除,“从源头上将不合理的需求剔除掉。”

  而在验收环节,该中心要求业主将详细验收方式写入招标文件。记者随机翻开1份家具的招标文件,上面写到:“采购人应委托国家认可委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在成品中随机抽取多件做破坏性检测,并且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陈颖说:“明确验收方式,大大增加了供应商违规的成本。我们还准备让业主为采购项目设立质保金,先扣除货款的10%—20%,待货物质保期满后再支付全款。”

  据了解,成都市财政局正在加强对两个“转变”的落实。该局探索建立监督关口前移机制,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采购需求方案的制定及采购文件的编制,监督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等,从而实现采购各环节的有效监管。“两个‘转变’的实质,就是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一次重大变革,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王小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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