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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制定家庭农场政策 已在房山区试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5-30 08:02:04 来源:中国网

  北京正制定“家庭农场”政策 已在房山区试点

  中国网5月29日讯 今天上午,北京市农委副主任李海平在“新三起来-聚焦改革 情系民生”形势政策报告会上介绍,截至去年底,北京市51.3%的确权农地(约237.1万亩)进行了流转,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家庭农场”政策,并已经在房山区进行试点。

  李海平表示,全国来看,2011年我国第一产业土地产出率不到500元/亩,二三产业土地产出率约4万元/亩,相差近百倍。

  当前农村土地产出率偏低,而提高土地产出率,根本上是让土地流转起来,做好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文章。推进农村承包土地适度流转,有序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流转后,就可以实行规模经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李海平指出,为什么土地流转起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就有可能提高经济效益?主要原理是:经营有了一定规模,新技术和资金才有可能更好地与土地结合起来;比如说我不种地,需不需要土地,一样也需要土地。我发展一个文化公司,在中关村

租一个楼盘,楼盘下面是不是土,只不过这个转化成一个楼房。还有一项劳动力,谁来干活?还有资金,你得有钱往里投。还有技术。在这几方面,在郊区也发现一些现象,有很多社会资本,搞房地产、医疗,怀着对农业的满腔热情就进入农村了,但是由于缺乏基本的技术,经营情况非常不好。还有一项要素是管理,这五项要素在每一个生产过程中都是缺一不可的。但是技术和资本怎么跟土地结合,我家就一亩地,我需要贷款吗?第一我不需要贷款,第二一亩地不可能贷给我300块钱。如果有1000亩地,即使需要贷款,同时也值得贷给我款。只有这个产出有一定的规模,经营市场才有话语权,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跟你提条件。

  李海平强调,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发挥不同农民群体的多个积极性。跟30年前不一样,30年前 大家都想种地。我们让愿意种地的农民有更多的地可以种,他有更多地可以种,个人收益就会提高。让那些不愿意种,或者不种地的农民获得一定的财产性受益。这是为什么土地流转起来,就能实现提高效益。有一个案例,在平谷区西海子村,以前是分散经营,200亩的耕地流转给合作社,建设了大棚,开始种花卉。最后这个村土地流转至少是三各方面的成效。第一产业结构升级了。以前种的很杂,现在统一种花,从传统农业上向现代农业转变。第二经济效益提高了。第三,农民的收入也增加了。分红从300元提高到700元。这就是三项主要的成效。这个案例什么什么?说明改变生产组织方式,生产经营方式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地还是那些地,人还是那些人,重新组合一下,五项要素重新组合起来,就有可能取得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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