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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暂行)》即将出台

作者:赵子慧 发布于:2014-07-24 16:53:14 来源:南京日报
  《南京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暂行)》即将出台
  
  公共服务大“蛋糕”,民营企业优先吃
  
  昨天,南京市将首次由政府购买十大类131项公共服务的消息经本报刊发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我市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关注。
  
  期盼已久的“蛋糕”就在眼前,怎样才能吃到?这可能是众多企业当下最关心的问题。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牵头制定购买目录的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逐一解读。
  
  哪些行业企业面临商机?
  
  ——囊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公共教育以及基本社会服务等各行各业
  
  此次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上通过的《南京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暂行)》,即将正式出台。我市的政府公共服务“采购清单”上既有省政府明确的九大重点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还加上了其他公共服务这一类别,一共十大类,下面细分出了131个具体实施项目,主要是我市民政、人社、城管等各单位今年拟实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记者看到,这131个项目基本都是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类项目。其中既包括就业保险、养老助残、市政养护、居民健康、教育文化等,也包括12345政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和安全生产检查宣传等专业化服务,几乎涵盖了我市现有服务业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说,这块大“蛋糕”,各行各业的大中小企业都有机会“咬”上一口。
  
  据了解,目录出台之前,我市其实已在不少领域开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尝试。其中运行2年、广受南京市民好评的12345政务热线,就是政府成功购买服务的典型案例。
  
  企业怎样参与竞争?
  
  ——需求方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企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竞标
  
  公共服务项目不同于普通的货物,往往需求难描述、指标难量化。如何让购买更加精细化、专业化?我市打算将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再分成两类实施。
  
  对于其中一类市场发育成熟度高、通用性强的服务类项目,政府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竞争购买;而对另一类专业化程度高,需求特殊性强的,可能会依托主管部门的专业力量,由相关主管部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提高公共服务的采购质量。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且达到公开招标规定的,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入场交易。
  
  通俗来说就是,今后政府各部门需要购买公共服务时,会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等公开渠道即时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与采购方联系,并通过设在河西新城大厦一楼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标。
  
  民企有何政策倾斜?
  
  ——同等条件下,中小微企业可享6%—10%的价格折扣
  
  据了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方式包括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两种形式。我市明确,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将合理设置资质条件等,在面向各类社会力量实行公平公开竞争的情况下,对中小微企业给予适度政策倾斜。目前初步确定,中小微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享受到6%—10%的价格折扣。
  
  这个“优惠政策”意味着什么?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果有一个100万的项目标的,中小微企业报价106万,也能获得和其他报价100万的大企业同样的价格分,自然更有竞争力。“未来随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不断完善,将来中小微企业将有更多机会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业务。”
  
  据了解,一旦上述《目录》正式发文并实施,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购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采取部门开展评价、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价等方式,重点围绕资金使用绩效和群众满意度两个方面,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行绩效评价。未来还将探索依托主管部门建立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对库内供应商进行资格管理和开展信用评价,从而使得优质社会组织能优先成为我市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逐步摸索出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培育社会组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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