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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政局出台五项经费管理办法 落实节俭新风

作者:廖雪梅 发布于:2014-07-30 10:39:36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7月29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市财政局今年陆续出台5项经费管理办法,并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做了严格规定。

  这5个办法涉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会议、培训、差旅、外宾接待和因公临时出国等方面,其突出特点是重在细、重在准、重在严,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重在细。以培训费为例,市财政将适用范围细化为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对不同类型会议的会期,也首次作了详细规定,开多少天、多少人参加、工作人员不超过多少,都有明确的限制。

  重在准。如差旅费报销,最大变化就是开支标准不搞“一刀切”,分地区、级别、项目加以制定;如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管理严。如会议费,要求实行年度会议计划,未按程序批准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不得召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不得突破。 (记者 廖雪梅 实习生 冯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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