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定大宗政府采购招投标须查询行贿记录
作者:张仁平 发布于:2014-05-20 07:31:52 来源:正义网
原标题:把有行贿污点者挡在中标门外
正义网电(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王萍)“未发现某机电设备公司有行贿犯罪记录。”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向查询单位出具了该公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照规定,收到告知函后,有关部门才能向这家在某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候选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从去年10月起,在厦门,凡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宗货物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工作完成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这成为招投标环节的必经程序。如果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与该领域相关采购项目的竞标。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缘于近年来该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的现状。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2年,厦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逐年递增,占检察机关同期立案总数的两成多。该市检察院在进行专项预防调查后发现,该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招标文件编制发布、采购限价、参与投标、投标文件制作、采购评审、处理质疑、合同履行等七个环节,具有大案比例高、作案手段隐蔽、形式多样、持续时间长等特点。
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制度漏洞,厦门市检察院从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管的层面提出预防对策,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准入制度的建议。该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的重视,2013年9月,厦门市检察院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必经程序。
据厦门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人介绍,该院在政府网站上开通了邮箱和网上受理平台,24小时内就可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至5月上旬,已接受查询47个项目57家单位。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