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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信息报 发布于:2014-05-19 16:01: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厘清概念“交易平台”并非“交易中心”  

  “什么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什么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者的内涵和外延有什么区别?”一位政府采购专家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上述问题。她认为,这是讨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方向的基础。
  
  弄清“交易平台”与“交易中心”的概念区别,是厘清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思路的根本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部分地方推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的产物,将其定位为操作机构,与‘交易平台’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位政府采购资深人士指出。
  
  “应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定位为一个交易场所和见证平台,从国务院有关文件中也可以看出这种思路。相关文件的表述是‘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具有行政监管职责,而不少地方赋予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是一种误读。”政府采购业界法律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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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近年来,各地陆续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图为部分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仪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处不明
  
  “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最早是由纪监系统牵头推动的。起因是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各级纪委发现了大量涉及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某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解释,但他不知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提法是怎么出现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多是由招标投标中心演变而来,过去一直是为招投标双方提供开评标现场,现在纳入了土地拍卖、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内容,概念比较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巡视员徐进介绍。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业界人士关注的时间更长。他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提法来自于具体实践。多年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将与公共服务有关的事项(比如工程招投标、土地建设、产权交易)放在一个平台上操作,称为“三合一”平台,后来又将药品采购等纳入,称为“四合一”平台或“五合一”平台,也有叫行政服务中心的。近年来,有关部门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地在推进这项改革的时候组建了一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中纪委向中共十七大做题为《坚持惩罚并举更加注重预防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中提出,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同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家层面的文件里从来没有正式出现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表述。
  
  “交易平台”职能五花八门
  
  目前,各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具体做法各有不同。最新的数据显示,全国省市县三级已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203个。这些交易市场总体上呈现出交易主体不规范、机构职能定位各异等特点。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部分省市采取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即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统称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些地方只设置了“一委一中心”,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有些地方直接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同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委”或“办”并存,情况复杂。
  
  各地将政府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做法也同样存在形式多样的问题。以安徽省为例,在该省16个市79个县中,政府采购纳入招投标管理局管理模式的有12个市43个县,按照“一委一办(局)一中心”的架构管理,市、县招投标管理局下设招投标交易中心,主要开展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业务,由招投标管理局监管;政府采购纳入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管理模式的有3个市7个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场所,分别由不同代理机构进场进行招投标代理活动,由财政部门派员进场监管;政府采购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有8个县,政府采购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由财政部门派员监管;政府采购纳入财政局管理的有1个市21个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开展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设置层级不符合要求,设置过多过乱,有的设置到县区级甚至乡镇。有些地方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所谓的‘分中心’,与整合公共资源平台的初衷不符。”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原处长宋宝泉认为。
  
  规范“交易平台”建设迫在眉睫
  
  “部分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管办不分、体制不顺。业务监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互为上下级关系,领导直接干预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管采不分,缺乏必要的‘管办分离’和内部制衡,违法行使审批、监管职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界人士表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作为国家决策出现在政府工作层面,是温家宝和李克强两任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克强总理要求,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什么,怎么建,总理并没有详讲。”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羌建新表示,这是造成各地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职能定位理解不同的根源。
  
  明确整合的范围,统一规范的内容,制定交易项目目录,明确职责分工,已经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必须破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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