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沈阳和平区五个“必须”保障招投标规范化

作者:通讯员 曹丽芳 发布于:2014-05-12 15:38: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近日以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工作实践中抓实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采购的执行能力,提升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而提高为采购当事人服务水准。

  采购中心在实践活动过程中除要完成上级党委规定的任务外,还要做到以下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强化学习教育,统一思想,在推动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上下功夫。通过学理论、学典型、学实践、强党性"三学一强",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必然要求。

  二是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全面梳理采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工作。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完善需要改进的制度、制定缺失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在此基础上,要抓好制度落实,把制度作为刚性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力。

  三是必须坚持"规范、高效、廉洁"主题,在查摆整改上下功夫。坚持开门整改,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干部职工参与到采购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查找的问题、整改措施。这次活动的过程和效果,让干部职工评判,受其监督。

  四是必须遵循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在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发展上下功夫。在活动中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抓优质服务的决心不动摇,抓优质服务的力度不减弱,抓优质服务的工作不松懈"的意识。在强化服务管理、创新采购手段、推进平台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是必须坚持服务基层的理念,在加强调研、开门搞活动上下功夫。活动中注重与业务工作的对接,不断提高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的紧密度。将深入到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中开展调研工作,征求采购中心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手段、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