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接待住宿安排定点饭店
作者:秦海峰 发布于:2014-05-12 13:47: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江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接待住宿用房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禁止异地一般性交流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打电子屏滚动欢迎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
接待单位不得宴请
《办法》提出,接待住宿用房应当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部(省)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以安排标间为主,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接待对象应当在住宿宾馆或公务活动地点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不得安排宴请,可安排工作餐一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对象包括上级陪同人员。
《办法》规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公务接待费用单独列示
《办法》要求,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尽量避开高峰。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外出考察工作,要有明确目的性及相关课题,严格控制人数。领导到地方调研时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公文包等。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办法》提出,各机关单位内部接待、培训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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