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用政府采购机制购买服务
作者:高焕改 发布于:2014-05-05 11: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讯(通讯员 高焕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正在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河北省柏乡县财政局积极行动,分析目前该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找相应的解决办法。
该局发现,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项目开展规范化程度不高。项目从申报到绩效评价,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程度不高,只注重购买,绩效评价缺失,档案不健全。
二是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例如,购买服务的相关财政与财务管理办法,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衔接不顺畅。
三是各地承接主体发展极不均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服务行业的发展也不均衡,致使各地承接主体的数量和服务质量大相径庭。
针对上述问题,该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解决之道。
首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众所周知,全面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涉及领域广、范围大,要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统筹规划,确保这项工作有序、高效、公平、规范地开展。
其次,服务项目内容、组织采购方式要灵活。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各地群众需求及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不尽相同,应根据各地发展状况、实际需求、承接主体的能力,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进行购买,从服务项目内容及方式上不易"一刀切"。该县财政局明确要求,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应在政策规定的框架下规范进行。
再次,进一步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法》、《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充分依托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机制运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应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建立起涵盖包括确定购买项目、制订购买计划、组织实施购买、加强合同管理、项目验收结算的规范化流程。
另外,注重监管和绩效评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其社会效益非常重要,应注重监管,整合所购买服务的监管部门力量,并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此外,要加大政策培训力度,以制度约束相关各方行为,指导各地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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