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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德基本支出不得相互挤占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4-28 13:14: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建德市财政局规定,基本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和额度执行。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支出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工资福利、养老金、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严格限定在相应的预算指标范围内,不得相互挤占。同时,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分类和用途使用,专项公用类项目经费严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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