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基本支出不得相互挤占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4-28 13:14: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建德市财政局规定,基本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和额度执行。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支出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工资福利、养老金、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严格限定在相应的预算指标范围内,不得相互挤占。同时,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分类和用途使用,专项公用类项目经费严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德)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海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随机抽取
下一篇:湖北沙洋压缩一般性支出保民生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