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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启动购买居民大病保险服务

作者:王少玲 通讯员 吕钦华 发布于:2014-04-28 13:02: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4月24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合肥市采购处")获悉,该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正式启动全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化运行工作,解决参保居民大病负担过重等问题。2013年,该市在安徽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为推行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合肥市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按照人均30元的筹资标准,与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根据双方的约定,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年度利润不能高于保费的15%(含运行成本),如果遇到政策性亏损等情况,医保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按4:6的比例承担亏损额。

  该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全年投保规模约2400万元,保障80万参保居民。实施居民大病医保后,参保居民政策医疗费用内自付部分如果超过2万元,即可进入大病救助程序,按照保障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低从30%~80%实施分段报销,上不封顶。此外,商业保险机构在其服务网点实行"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大病保险服务。

  据了解,安徽省政府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后,合肥市政府正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结合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在已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内,精选成熟可行的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形成制度体系,并将涉及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类的项目纳入2014年度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开展先行先试,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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