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重考核抓培训促规范操作
作者:张梦雅 通讯员 刘冬云 发布于:2014-04-21 16:05: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接受了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的有关监督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3年的工作情况、人员建制、采购执行情况等。
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采购中心主任胡士雄和采购办主任黎清华,对采购中心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采访过程中,黎清华对采购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表示考核结果令人满意,2013年采购中心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规范运作 完善内部体系
"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章,依照采购计划接受委托,注重与采购人的沟通,科学编制采购文件,杜绝排他性或歧视性采购,严格实行进口产品采购审批制,尽可能地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采购需求,注重采购信息透明,严格实行评审专家抽取制度。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签订委托协议、编制招标文件、开标等十四个运行环节中也做到了规范运作。"黎清华详细向记者介绍。
采购中心纪律严明,工作岗位设置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谈到采购中心的人员编制和内部建设问题,胡士雄说:"采购中心目前共有工作人员9人,4名中级职称。在制度建设上,我们建立了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制度、服务承诺等十项内部制度。"
夯实基础 节支效果明显
"2013年度,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项目307次,其中公开招标33次,竞争性谈判72次,询价196次,单一来源采购4次,邀请招标采购2次。完成采购预算30185.8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5388.6万元(含协议供应商发生金额),节约财政资金4797.23万元,综合节支率为15.89%,与上年相比,全年采购预算金额增加了34%。"胡士雄说。
黎清华介绍,在日常基础工作中,采购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在业务基础工作中,无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情况,无有效质疑。2013年采购中心停收标书费和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由财务科专人管理,并在招标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人。
注重培训 理论结合实践
胡士雄告诉记者,采购中心一直将作风建设和队伍素质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2013年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政府采购部门组织的学习,组织各类培训10余次,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性的同时,注重业务理论和实务操作培训的实际效果。
此外,采购中心就全国政府采购领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编印相关正反典型案例资料并组织学习,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按照廉政建设风险控制的要求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从而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提高了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了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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