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府购买服务三级试点全面推开
政府购买服务是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促进转型升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推进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王新庄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同时,要探索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财政、审计和监察等监督,建立规范健全的购买服务长效机制。
王新庄认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并加强对购买结果的绩效评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的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绩效。
另外,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选择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开
据了解,2014年起,河北将在全省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试点。《实施意见》规定,省、市、县三级要立足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省级将选择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公共性、公益性较强的公共服务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市、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示范作用好的公共服务项目作为试点。
按照要求,各级政府要试行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主要是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中能够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的事项,及政府部门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事项),并试行向社会公开。
根据规定,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负责组织开展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并承担对下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
明年实现购买服务全覆盖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充分依托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机制运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购买服务活动,应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王新庄解释说。
据悉,到2015年,河北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围将覆盖全部适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出版印刷、软件研发、咨询评估、会计审计、检验检测等事务性管理服务领域,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和平台初步形成,相关制度法规建设较为健全。
"预计到2017年,全省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体系、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着提升。"王新庄表示。
上一篇:安徽铜陵购买服务预算增五成
下一篇:北京会议定点饭店限四星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