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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购买十二种品目服务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4-14 11:00: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4月1日,福建省泉州市财政局印发《泉州市2014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要求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采购限额以上的(没有采购限额的,达30万元以上),由采购单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据了解,该目录包括会议和展览服务、商务服务、信息管理、公务车拍卖、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管理、测绘服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保险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12种品目。

  其中,商务服务细分为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广告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档案整理、课题研究6类。法律服务又包括法律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法律文件代理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调解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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